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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座谈会 多数学者提倡推动公办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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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一日电)二十一世纪宪改联盟及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今天举行“为选举制度把脉”座谈会。与会学者认为,单一选区新选制仍有修改的必要,且选举制度不应规范在宪法层次,造成选举制度更改度很小,应修宪。同时,也主张应推动公办选举,改善选举文化,使政党可公平竞争。

二十一世纪宪改联盟及民间司改会自三月一日至三月十六日推出“民主深化行动系列”座谈会。上午在台大校友会馆举行首场座谈会,主题是“为选举制度把脉”,探讨2008年立委选战的意义及新选制造成的影响。

前台湾团结联盟立委赖幸媛表示,单一选区新选制造成“票票不等值”的结果,小党在选举结果取得超过百分之十的票数,却在国会没有任何席次,如此现象违反民主深化方向,主张既有选票就应该在国会有代表,不应设有百分之五政党门槛。

她指出,台湾现状应朝向德国联立制的方向改革,即使采取并立制,也应增加不分区的席次。另外,她也主张,选举应是靠理念而非财力,现有保证金及没有选举金额上限的制度应要改变,台湾真正该做的就是公办选举,甚至公办党内初选,落实节约选举及创造公平的选举环境。

东吴大学政治系助理教授徐永明表示,很少国家在宪法中直接规定选举制度,选举制度规范在宪法层次,使更改度很小,很难变动,根本解决之道是考虑是否将选举制度从宪法中拿掉。

他指出,党产在选举制度中没有被明文规范,造成政党竞争的不平等,主张应推动公办选举,或仿日本选举制度,严格限制花费金额的范围。

二十一世纪宪改联盟总召集人洪裕宏也认为,选举制度应让小党有生存的空间,小党的存在将有助于台湾的民主,同时也支持应推动公办选举,只要公办选举,就没有因党产造成不公平竞争的问题。

公民监督国会联盟理事长顾忠华则指出,过去就有推动公办选举的呼声,且只要修改选罢法,可能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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