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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汇兑修法 立院排定30日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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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七日电)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三十日排定初审攸关人民币汇兑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目前有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卢秀燕与李纪珠两版本;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今天表示,可藉初审机会让大家讨论看看,未来希望党团版本也能并案协商。

卢秀燕版草案规定,“双边货币清算协定签订前,大陆地区发行之币券,不得在台湾地区买卖、兑换或进行其他交易。但台湾地区金融机构经中央银行会商金管会许可者,得于指定之地点,试办大陆地区发行货币买卖之业务”。

李纪珠版草案则规定,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得会同中央银行订定办法,许可大陆地区发行之币券,进入台湾地区。除条例另有规定,大陆地区发行之币券,在台湾地区之管理,准用管理外汇条例有关规定。

不过,林益世日前表示,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与智库已拟妥修法草案,明订在两岸未签清算协定或建立清算机制前,可由中央银行会同金管会“试点试办”,在短期无法建立清算机制时,解套人民币在台汇兑所受法令限制。

他上午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党团版草案将于二十九日在程序委员会排入立法院院会议程,已来不及赶在三十日并案审查,但仍希望未来有三项版本并案审查机会,大家也可藉条文初审机会讨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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