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能源局:加油站业者违法储油 可罚50万元

人气: 6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5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十三日电)新政府上任后将调涨油价,媒体报导已有民众、加油站业者,利用油桶、废弃油槽等囤积油品。经济部能源局表示,加油站若使用非经核准储油设备储油,依法可处新台币10万元至50万元罚锾,且可连续处罚。

依据“加油站设置管理规则”规定,加油站平面配置、营运设施或兼营事项变更者,应于变更前30日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核准。

能源局表示,加油站不能用非经核准的储油设备来储存油品,违反规定者,可依“石油管理法”第47条规定,处以10万元至50万元罚锾,并限期改善;届期不遵行者,得按次连续处罚至改善为止。

对于民众自备桶子、容器到加油站购油,能源局表示,为了顾及农机、船筏、发电机、动力机械用油需求,以及汽机车油箱见底的临时需求,加油站可以卖油给这些民众,但应提醒民众注意安全。

如果民众因为预期油价将涨,而自备容器购油囤积,加油站业者可以视个案拒绝售油。

能源局已函请各县市政府加强督导、查缉加油站是否有违规行为,民众若发现加油站违规储油,可拨打免付费专线0800300818检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