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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涉民事两岸事务应参考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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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十五日电)总统当选人马英九今天表示,部分涉及民事法律的两岸事务应可参考国际私法的惯例处理,已有对岸学者提出“区际法律”的概念,未来两岸应摒除意识型态,共同找出更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事务处理原则。此外,马英九也表示,新政府上任后将修订中国大陆学历采认办法,以利学术交流。

马英九晚间出席中华民国国际法学会举办的“超国界法律巡回演讲”,答复学生提问时做上述表示。

他指出,譬如有人在中国大陆结的婚,回台湾后却发生赡养费问题,当事者要适用哪一边的法律,目前就有争议,但这都是涉及境外民事案件的国际私法问题,未来应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参考国际私法的惯例处理,让对岸人民在台湾受到更公平待遇。

马英九也指出,过去吴京担任教育部长时,国内就订有大陆学历采认的相关办法,虽然事过境迁,很多办法中采认的对岸学府已不存在,但这条规定没变,在台湾还是有效,将来政府检讨、制订新的版本,让两岸间的学术往来有好的交流环境。

演讲时,马英九举例指过去台湾的法院与检察机关因缺乏国际法的概念,导致出现“信用状可撤回”、“春日轮”、“福明轮”等不符国际法概念的判决或侦查,闹了国际笑话,未来台湾的法律教育确实有必要加强超国界法律的相关课程。

再次回到校园面对学生的马英九,多次以诙谐的案例解说法律概念,让学生在哄堂大笑中了解国际法概念,马英九也不改“马老师”本色,一时兴起,还当众有奖征答,一名答对何谓最惠国待遇的女学生,就获得马英九新台币一百元奖励,只是马英九皮夹内没有一百元,还得靠随扈递上解围,场面有点尴尬。


总统当选人马英九(左)十五日晚上到东吴法学院参加中华民国国际法学会“超国界法律巡回演讲”,当场提问,并且提供新台币一百元奖励。//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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