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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监被提名人有无绿卡 台立院请府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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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四日电)立法院今天朝野协商达成共识,请总统府提供监察院、考试院长、副院长、考试委员、监察委员是否具双重国籍及永久居留权相关资料及文件,供立法院行使同意权时参考。

王金平会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朝野党团干部一致同意这项要求,而被提名人个人资料上午也送达立法院,下午印制后就分发给各党团,供立法委员阅览。

他说,所有考委与监委被提名人二十六日上午将全部拜会立法院,他与立法院副院长曾永权接见,随后可能拜会民主进步党与无党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并另找时间拜会中国国民党团。

朝野协商决议,六月二十七日及七月四日视为一次会,七月一日停开院会,改开全院委员会,并与七月二日、三日视为一次全院委员会,审查监察院人事同意权案,七月四日行使监察院人事同意权案投票。

七月八日、十一日、十五日视为一次会,七日、九日、十日视为一次全院委员会,审查考试院人事同意权案,十一日行使考试院人事同意权案投票。

朝野协商决议,六月三十日举办监察院人事同意权案公听会,七月七日举办考试院人事同意权案公听会,而行使同意权投票时,正、副院长被提名人各为一张选票,其余监委及考委被提名人分别列入同一张选票。

总统马英九提名前财政部长王建煊、前民进党籍立法委员沈富雄任监察院长、副院长,前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钱林慧君等被提名为监委;马总统也提名前国立交通大学校长张俊彦、国民党副秘书长为考试院长、副院长,考委人选为黄俊英等十九人。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考试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考委若干人,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监察院设监委二十九人,并以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长,任期六年,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行使同意权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报院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超过全体立委二分之一同意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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