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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费案 绿首长5人起诉 一罪一罚 恐判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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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6日讯】涉贪四万至六十一万余元

〔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刘志原/台北报导〕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昨侦结民进党执政时期十位部会首长特别费案。检方以涉嫌持不实发票核销特别费等犯行,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伪造文书等罪,起诉前法务部长施茂林、前教育部长杜正胜、前内政部长李逸洋、前考选部长林嘉诚、前铨叙部长朱武献等五人(见上图,本报资料照),及施的机要唐惠东等四位幕僚。创下特侦组成立以来,起诉最多前部长纪录。

此外,前陆委会主委蔡英文、前外交部长黄志芳夫妇、前经济部长陈瑞隆、前财政部长何志钦、前交通部长蔡堆等六人被以查无具体犯罪事实签结。

特侦组被质疑办绿不办蓝

五位被起诉的前朝绿营首长,被检方指控涉贪渎金额,最少仅为四万三千七百元,最多的六十一万九千元,但因检方起诉书认定的犯行,有的横跨九十五年七月一日刑诉法改为“一罪一罚”的基准日,检察高层指出,依法若以一罪一罚论处(即一张假发票算一罪),法院并据此判决有罪,可能有人面临三十年徒刑。外界认为以部长之位应不致去贪这些钱,这波起诉引发议论,绿营更直指这是办绿不办蓝的选择性办案。

承办检察官越方如表示,废除连续犯规定后,将使部分被起诉首长可能面临一罪一罚,但首长特别费性质特殊,希望法院能以较宽容的态度看待,接受以集合犯法律概念从轻论处,她将亲自到庭说明。


前铨叙部长朱武献(资料照)

前教育部长杜正胜(资料照)

前内政部长李逸洋(资料照)


前法务部长施茂林(资料照)

五人皆被认定是公款私用

特侦组指出,施茂林自九十四年三月担任法务部长至九十五年十一月止,由部长机要唐惠东、秘书张素丽以帮助犯身份,提供施的太太吴美惠、妻妹等亲友、唐及张等家人不实发票核销特别费,共诈得十八万三千零十二元。

检方也指出,施茂林被查出以购买黛安芬内衣、睡衣、女装、寝饰等私人用品来申报特别费,并以政务次长任内单据申报部长特别费。

检方指出,杜正胜的特别费案包括故宫博物院、教育部长任内涉案行为,持配偶陈芳妹私人消费的发票,交由秘书郭秀霞不实申报特别费,共诈得三十六万一千三百六十六元。

杜正胜涉嫌将三年内私人治装费用近二十万元,以“购衣”赠礼等名义申报核销,实则并未送礼,包括核销发票指称送礼给杜的老师中研院院士许倬云、院士陶晋生Curruti 1881名牌服饰三万四千多元、及赠送七千多元服饰给朱云汉教授,检方询问许、朱,两人均否认收到礼物,杜正胜到案亦承认未送礼。

蓝绿共还有一九六人被告

被起诉的五位前朝首长中,林嘉诚担任研考会主委与考选部长任内的不法金额六十一万九千多元最多,李逸洋担任人事行政局长期间四万三千七百多元最少。

特侦组主任陈云南指出,总统大选前,蓝绿互控对方首长涉特别费案还有一百九十六人,检方将持续侦办。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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