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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专访》许永钦:强化行政罚 经济犯罪难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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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赖仁中/专访

经济犯罪看不到刀光剑影,有些案件甚至没有明显的被害人,但它类似人体组织的癌细胞,会不断侵蚀健康细胞,也就是逐步造成财经秩序的失序,若不遏制,危害持续扩大,最后恐致整个经济崩解。

许永钦深切了解经济犯罪危害社会的可怕,长期钻研证券、金融业务法规,成为侦办经济犯罪的一把好手,并为我国第一位驻金管会检察官。

侦办秃鹰、台开等大案期间,他既要与犯罪顶端的“智能犯”斗智作战,还得承受被“三个字的报纸”在后面放冷箭射伤的辛酸和压力,他说,“日本NHK记者利用新闻搞内线交易,社长自动下台以示负责,这家报社集团却未见有谁负责,真的是差太多了”。

靠着坚忍韧性,抵挡无情的攻讦,在逆境中完成侦办任务,但这段历程始终是他心头的憾恨。

许永钦现为士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虽退出第一线,仍心系经济犯罪,他认为,对经济犯罪的处罚,法规周延性尚不足,应以多元化的法制来补充,比如行政处罚要强化,因为它最立竿见影,他不主张一切都采刑事重罚,但如果真的是很明确的违法,刑责就应该要加重。

跨国性犯罪日增 重伤国家经济

记者问:能否整体谈谈台湾经济犯罪情形及影响性。

许永钦答:台湾从八十迄至九十年代,经济犯罪层出不穷、日趋严重,大案如国产汽车案、中兴银行案、台凤案、台中商银案、东隆五金案、新巨群案等,九十年代更有久津案、博达案、太电案、秃鹰案、台开案、中信金案、力霸案等备受瞩目、或动辄数十、数百亿的大案,危害社会和金融秩序既深且广。

近些年,经济犯罪行为并朝向国际化,在海外成立纸上公司,违法输出资金等,例如太电、博达和久津均是跨国性犯罪案件。经济发展是国家国力的象征,经济恶化,国力也会受影响。

问:经济犯罪的负面影响有无具体例子?

答:一七二○年,英国出现经济泡沫事件,当时股票恶质炒作得太厉害,造成英股一百年不振,可见经济犯罪造成的伤害有多大。当时物理学家牛顿投资的股票惨赔,他讲了一句名言,“我可以计算天体运行的轨道,但没办法估算人类的贪婪”。

任何经济犯罪带来的影响都很深远,比如一件企业舞弊,往往牵连者众,往来银行的贷款变成呆账,交易厂商钱收不回来,资力不好的就如骨牌般应声倒地,最可怜的是投资大众,有人毕生积蓄毁于一旦。

有形的物质伤害之外,无形的非物质伤害更大,如投资人丧失信心,外资看到台湾舞弊丛生不愿来台,银行经营也雪上加霜等,所造成的金融秩序裂痕,非常不易回复。

违法转投资中国 抗辩不合逻辑

问:方便对某企业被控违法转投资中国被诉、一审判无罪的案子,表示看法吗?

答:这家公司还在,多讲会有伤害,但有个观念要讲明,被告曾抗辩相关行为未造成公司损害,也没有被害人,并斥检察官乱起诉。真是这样吗?

经济犯罪当然有被害人,掏空公司的直接被害人是公司,投资公司的股东则是间接被害人;炒股或内线交易等侵害的法益是股票市场的交易秩序及公平性,所有投资人都是间接被害人,这类行为所侵害的法益称为“超个人法益”。

另外,有些企业认为,“我不走出去会怎样”,但以国家立场来讲,制订游戏规则,会权衡这个措施,在国外,政府管制不会太紧,让企业有活力、自由化、松绑法规,但有几个区块一定要高度管制,一是涉及国家安全的、一是涉及技术的,政府要评估,哪些技术可以移转出去,哪些不行;还有银行的设立,也应高度管制。

问:对经济犯罪的处罚,有没有需要再强化的地方?

答:有,重罚化其实是全世界的潮流,台湾也是如此,目的在于吓阻作用与严惩不法,此外,实证研究显示在经济犯罪中以刑事制裁最具吓阻作用,不过台湾对经济犯罪没有死刑和无期徒刑,中国最重可处死。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规范,存在太多不明确的地方,有太多的模糊概念,例如内线交易利得如何计算、法律没有明订,以及什么叫违背法令等,如果说立法者故意这样,以便让司法来补充,但司法补充却往往变成各说各话。

我不是重刑事的人,我认为刑罚外,还要民事,民事补偿的手段要有惩罚性赔偿;行政处罚也要强化,以多元的法制来补充使之完备。

金管会须重监督 围堵金融黑洞

问:所谓星火燎原,您觉得如何在经济犯罪坐大或扩张前就迅速有效扑灭?

答:刚提到行政处罚,在国外,这是最立竿见影的,比如发现一个金融缺失,主管机关立即纠正,就不会产生后面的金融舞弊案。方法如强令改善、罚锾、不适格的经理人或董事立即解除等。

企业也是,公司有财报,证交所发现任何讯息,知悉某上市柜公司财报有问题或有疑点的时候,也须以行政手段立即处理,在违法舞弊案情成形前就先消灭掉。但如果发现已经是很明确的违法,刑责就应该加重。

许多经济弊端,刚开始都没有问题吗?假如发现问题,就说因为怎么样怎么样的原因不能处理,像力霸案,国民党时代就发现了,不处理,民进党也是后来才处理,结果造成一千多亿的损害,民脂民膏耶。

我觉得金管会,似乎把自己变成一个执法者的角色,着重除弊,但我认为,你是一个监督者,应在行政监理的角色上多着墨,一发现金融缺失,就设防火墙堵起来,立即改善,不让黑洞继续扩大,这个区块加强的话,事先防范做好,金融舞弊案会慢慢减少。

问:现今股市下滑,人民没信心,政府要大家有信心,你觉得呢?

答:执政者要给人家信心,必须懂得规划,要有方向,要有具体可行的措施,而且要执政透明,比如到底台湾的次级房贷会受到多大的影响,政府是不是应该立即把这些影响层面做出客观评估,给民众知道,当老百姓知道预期的最大损害在哪边时,就不会那么恐惧,而且当知道自己的财富会萎缩多少时,政府也要让大家知道您有什么对策,牛肉在哪里。

问:你侦办台开、秃鹰等案时,压力可说内外交迫,当时和现在的心境如何?

答:办案辛苦没什么,最感慨的是,我替国家做事,却被媒体点名骂,联合报曾用七篇社论攻击我,说我吃案,他们有没有人来问过我,你们可以去问高等法院法官,台开案中有没有吃案的事实,卷宗可以全部摊在阳光下看。

他们还杜撰我和我太太感情不好,竟说“我太太(也是司法官 )对台开的结案也不齿”,用不实新闻来打击我,说穿了,就是意识形态太重。

办案期间我唯一没处理好的是我的家庭,我父母有两个儿子,但照料双亲重担全由哥哥一肩挑;办秃鹰案时,我女儿得肺炎,差一点就没了,我很感激陈瑞仁老师扛下重责大任,案子由他主导,我到台大医院住了二十五天,天天在医院看卷,出院后再一起办案往前冲。

叹媒体操弄公器 竟助个人牟利

问:为何你在个人著作“经济犯罪”书中,提到“媒体把公器变成个人获利工具”?

答:这家报系底下的报纸,四个字的报纸记者,独家报导劲永公司的利多,一边报导,一边进场买卖股票;讽刺的是三个字的报纸记者却报导利空,记者还不敢自己挂名,结果放空劲永的人都是该记者的友人。

假如你的记者出现道德上的严重瑕疵,以日本NHK的记者搞内线交易来看,社长下台负责,然而这家报社集团呢?今天心情激荡讲出这些,他们可能又要写文章来修理我。

我想跟他们说,新闻的良知和司法良知,道理都是相同的,司法讲求真实,媒体负责人也应对他们的新闻做到真实性、客观性。

我写书,也是觉得办了这么多案,不被肯定,反遭批评,有点心灰意冷,所幸美好战役已经打过,自认对司法与社会有些贡献,想说把经济犯罪问题与办案经验做一系列整理,这本书刚好可做为告别检察官生涯的纪念。

问:你当时想离开公部门?

答:是,还去应征过三个律师事务所,后来有的不适合,适合的另有他故未去,其实到今天还在考虑要不要离开检察界,“凡事岂能尽如人意,但求行事无愧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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