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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同意权投票尤美女未过关 妇团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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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四日电)立法院今天举行监察委员同意权投票,获提名的人权律师尤美女未过关,台湾妇女团体全国联合会、妇女新知基金会、台湾女性学会等妇女团体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尤美女是政治酬庸恶斗下的牺牲者,批评中国国民党党派意识阻挠国家发展,令人愤怒。

妇女团体声明中指出,二十多年来,尤美女投入修法运动、全心争取妇女权益,在众多妇女团体及专家学者联合推荐、得到总统马英九提名监委后,部分立法委员竟然在蓝绿意识型态恶斗下扬言封杀,使尤美女未能过关,令人遗憾与愤怒。

妇女团体强调,监察院是宪法重要机关,立法委员行使职权本应超越党派立场,尤美女为人正直热诚,处事公正、为民喉舌,多年来妇运界有目共睹,无论就人品操守或经验能力而言,都是适当的监委人选,且立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也未曾发现或提出任何尤美女不适任之处,却因尤美女亲绿色彩,无视其公益贡献而予以封杀,藐视且背离民间社会的呼声。

同时,妇女团体批评,有蓝营立委对于监委提名,抱持选战论功行赏的酬庸心态,并对尤美女获得提名,直呼哪能如此简单就能当上监委、抱怨选战有功人士反倒未被提名,论点难以令人认同。

妇女团体认为,尤美女对于台湾弱势权益的贡献及所付出的心血、精力及时间,绝不亚于政治人物投身选战,却有眼界狭隘的立委亵渎了国会形象,而镇日陷入党派恶斗的立法院,也阻挠了台湾民众追求进步改革的脚步,令人极度失望且不满。

尤美女是台湾妇女权益重要推手,多年来为妇女权益奔走,这次获妇女新知基金会、台湾女性学学会、台湾妇女团体全国联合会三个妇女团体共同发起联合推荐监委人选,并有其他四十六个民间团体连署,还有一百三十七位专家学者、各界意见领袖表达支持。

妇女团体说,尤美女曾推动许多台湾重要法案的订定或修正,如“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修正案”等,最显着的成果是“性别工作平等法”的草拟,及透过各种努力,性平法2001年在立法院通过。

另外,妇女团体表示,尤美女也多次代表台湾出席亚太经济合作会议 (APEC)及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的民间团体会议(UN NGO-CSW)等国际性会议,为台湾的妇女团体发声,同时也向外传达台湾妇运的成果。

妇女团体指出,监察院及国家发展不应沦为一党之私,像尤美女这样长期投入公益、为民喉舌的女性清流,竟然在立院行使同意权过程中遭受不公平对待,是国家社会的损失,显示出国民党掌握绝对多数的立法院,未能说服人民是否真能进行改革、落实社会正义。

妇女团体要求马总统,应以全民总统的高度做出回应,告诉全民未来要如何改革国民党,以免祸延国家社稷及人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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