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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乐克袭台 北县府提醒灾损拍照限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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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十四日电)辛乐克台风来袭,台北县政府税捐处今天针对与纳税人关系较密切的房屋税、地价税及使用牌照税等减免规定,呼吁民众如遭受灾害损失,应一边清理并记得要拍照,在三十天内检具损失清单及邻里长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税捐机关申报损失。

台北县政府财政局税捐处企划服务科下午表示,民众如遭受辛乐克台风灾害损失,请将受灾情形拍照存证,并于期限内向税捐机关申请减免相关税捐。

税捐处企划科股长周美华表示,房屋受灾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五成以上,必须修复才能使用的房屋,免征房屋税;受灾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可以办理减半征收房屋税。

另外,土地方面若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压等环境限制,及技术上无法使用之土地,地价税全免。

娱乐税部分,可申请扣除未营业的天数,按比例核减当期娱乐税。

汽车、机车(机车一百五十一西西以上)泡水受损需修复始能使用时,或因泡水受损无法再使用,要记得尽速向监理单位办理停止使用或报废手续,再检具监理单位所核发的证明文件,向税捐处申请退还自灾害日起已缴纳的使用牌照税。

税捐处提醒,如有灾害损失,可善加利用各项税捐减免措施,务必于期限内就近板桥总处或各分处提出申请,以维护权益。民众如有任何不明了的地方,可拨该处服务电话:(02) 89528200 洽询。

有关所得税、营业税等国税相关部分,可洽询北区国税局台北县分局电话:(02) 895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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