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续查隐匿公文 北检明传陈水扁叶盛茂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4日讯】(大纪元记者季勤综合报导)台北地检署为厘清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隐匿前第一家庭疑似洗钱情资,明天上午将传讯唤叶盛茂、陈水扁两人,追究可能另外衍生的隐匿公文、泄密等刑责。

叶盛茂前天承认两度将扁家海外账户的情资与公文,面交陈水扁,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郭永发认为叶已涉及泄密,依隐匿公文罪起诉叶盛茂,求刑两年半。

叶盛茂坦承将情资作成公文亲自交给陈水扁,一次是2006年12月5日泽西岛通报前第一夫人吴淑珍海外资产情资,第二次是2008年1月28日开曼群岛通报陈水扁媳妇黄睿靓在瑞士开户的情资。

陈水扁昨日下午召开国务机要费案记者会上,否认叶盛茂说法的真实性。他表示只看过海外资产公文,强调“我们只是看到一些情资报告,没有看到什么公文不公文”。

台北地检署为查明是谁隐匿公文,并追究叶盛茂可能涉及的泄密刑责,已发出传票,通知陈、叶两人,于明天早上赴台北地检署应讯。

检方将采隔离讯问,于九时左右先讯问叶盛茂,11时左右再讯问陈水扁,将两人于庭外陈述、不具证据力的谈话,制成笔录,必要时还必须安排两人对质。

如果叶盛茂被追加起诉泄密罪,可能罪名有二;一是较重的国家机密保护法第32条泄漏国家机密罪,法定刑1年以上7年以下,另一是较轻的刑法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法定刑3年以下。(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