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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台藏人合法居留 立院朝野协商有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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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8日电)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朝野协商通过移民法第16条条文修正草案,让800多位滞台泰缅国军后裔与100多位流亡藏人,在台湾取得合法居留身份;立委表示,此法可望于明天完成三读。

民进党籍立委田秋堇及陈节如召开记者会指出,内政委员会朝野协商通过的修正条文草案规定,从民国88年5月21日至97年12月31日期间,经教育部或侨务委员会核准自泰国、缅甸地区来台就学或接受技术训练,未能强制其离台者,入出国及移民署应许可其居留。

另外,条文同时规定,在上述这段期间,来台的印度或尼泊尔地区无国籍人民,未能强制离台、且经蒙藏委员会认定其身份者,入出国及移民署应许可其居留。

陈节如表示,朝野对此修正草案有高度共识,明天立法院院会可望完成二、三读,让这800多位来自泰缅的国军后裔与100多位流亡藏人,取得在台合法居留身份。立委们除了请蒙藏委员会继续提供这些藏人朋友中文训练课程外,也希望相关部会给予职训、并妥善安排幼童就学及健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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