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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健保局:严重牙周病全口检查 健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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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魏怡嘉/台北报导〕明年起,严重牙周病患的全口检查费用,将改由健保给付,不用再自费了,可因此省下一至两万元。

健保局自明年1月起实施“牙周病统合性照护计划”,把全口牙齿十六颗以上有牙周发炎、且有六颗以上牙齿牙周囊袋深度大于或等于五公釐的严重牙周病患者纳入照护计划,预计每年有六万三千两百位民众受惠。

牙周病是泛指牙齿周围支持组织发生细菌感染的疾病,主要是牙菌斑造成。卫生署统计,去年因牙周病就医者高达五百七十三万人,其中四十岁以上成人,九成有轻重程度不同的牙周病。牙周病严重时会导致牙齿动摇或脱落,降低咀嚼消化功能,进而影响身体健康。

*由牙医筛选 逾六万人受惠*

北市牙医师公会副理事长陈彦廷表示,要十六颗以上牙齿牙周发炎、且六颗以上牙齿牙周囊袋深度大于或等于五公釐的条件,看似很严重,但还要看有无伤到齿槽骨等条件来评估。

目前健保局虽有给付牙周病治疗,但此计划是要找出可能演变成严重牙周病的潜在病患,由于一年预算仅有三亿多,初步先照顾六万多名病患,再逐年扩大,由牙医师筛选病患。

健保局医管处经理蔡淑铃表示,这些符合照护条件病患,原都是有机会治愈的病患,但因要进行下一疗程前须先做全口检查,要自费一至两万元,导致许多病患不愿做检查,牙周病统合照护即是将这个前期检查一并纳入照护。 蔡淑铃指出,治疗计划将分三阶段进行,第一、二阶段为治疗前完整的牙周病检查纪录及X光检查,包括患者牙齿动摇度、探测出血、牙龈退缩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及完整的牙根整平治疗,第三阶段是追踪服务,牙医师会在治疗后四到六周内追踪病患治疗情形,疗程约需一百八十天。

蔡淑铃指出,每名患者完成一、二阶段,健保局会给付给医院诊所五千五百元,完成第三阶段才给付最后的四千五百元,以确保民众牙周状况获得完整改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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