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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渔业劳务 台渔业公会:重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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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2日讯】 (大纪元记者吴涔溪台中报导)对于今日通过的“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渔业公会对此表示欢迎,希望对过去大陆渔工因中介剥削,以及渔工资质和管理问题可以获得解决,但对于协议是否能确实落实,以及执行细节是否完备,还有待评估。

台湾区鲔鱼公会总干事黄昭钦指出,两岸渔业劳务协议的签订,可以解决过去大陆渔工雇用的模糊地带。过去,台湾船东雇用大陆船员,必须透过台湾及大陆两地的中介业者雇用牵线,在层层中介且缺乏管制的情况下,衍生许多问题。

其中包括,台湾资方有没有适时地把保险和薪资提拨给大陆渔工、大陆的中介是否有把薪资发放给船员及家属等,如果任何的环节出现瑕疵,就会有权益受损,甚至喋血事故产生。

黄昭钦期待两岸的渔业劳务工作更透明,双方核准的劳务公司以及中介单位,可透过提拨相对的保证金,万一有不履约的情况,或是船东经济不好付出不薪资,可以透过这个机制,去解决衍生的问题。

针对这次协议中特别载明近海、远洋渔船船员劳务合作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其落实成效也是各大渔业公会的观察重点。

黄昭钦说,这是因为两种安置的方式是不同的,所以应有不同的管理方式。但是不论是近海或是远洋,都完全都是在境外工作,不会影响本国劳工的权益。

台湾区远洋鱿鱼公会总干事李唐辉也对两岸渔业劳务合作表示乐观其成。希望能改善大陆渔工的资质问题,找到更适何船上技术和条件的大陆渔。

海洋大学大陆渔业研究中心主任欧庆贤表示,近海和远洋渔业有不同的管理机制,近海渔业的大陆渔工是在台湾上船,目前有五个安置处所,远洋渔工则是国外基地上下船,由中介通知对方中介到境外哪个港口上下船,薪资的部分也和近海不同,所以需要不同的管理方式。

欧庆贤指出,过去都是透过中介在处理福利和待遇的问题,未来台湾方面希望成立基金会,万一未来有纠纷责任归属在我方,先由基金来出。

欧庆贤也强调,目前协议只是一个架构,关键是细部的规划要如何落实,这是未来观察的重点。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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