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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亚洲化学前董座涉违证交法 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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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3日电)股票上市公司亚洲化学公司前董事长叶斯应,涉嫌与天籁建设负责人邱奕志合作,套取公司资金。台北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依违反证交法等罪将叶斯应、邱奕志起诉。

起诉书指出,叶斯应在民国97年间以股票质借、融资方式大量持股以确保经营权。97年中遭逢全球金融海啸,其持股面临断头危机,便向美国子公司借款180万美元。

起诉书表示,为了在同年第三季季报前还款,叶斯应与邱奕志商讨,以亚化委请天籁公司设计建造光电研发大楼的名义,支付预付款新台币4725万元,再辗转回流叶斯应个人账户,加上部分个人资金,偿还积欠美国子公司的款项。

此外,叶斯应为了替亚化公司护盘,防止个人持股遭断头取偿,乃与邱奕志共商,由叶斯应以亚化公司旗下创益、创富两家投资公司资金共9800余万元,购买邱奕志手中遭套牢的持股“倚强”股票,以相对买卖方式为邱奕志解套而套取资金,再用所套取的资金购买亚化股票以护盘。

起诉书指出,叶斯应另与亚化公司子公司“欢影城公司”、“百欢集公司”董事长张嘉元合意,由张嘉元指示以假采购送礼名义,向叶斯应个人掌控的巨升公司采购400万元的礼品,无实际交货即预付款项,以套取资金供叶斯应个人支付票款。

叶斯应另将个人财务顾问费用,转嫁由亚化公司负担,在亚化公司专业经理人反对的情形下,擅自违反章程签订对公司不利的契约,支付苏菲亚公司630万元,叶斯应再向苏菲亚公司负责人借款500万元供己使用。

起诉书表示,证券交易所今年2月间将亚化公司打为全额交割股,让叶斯应遭受重大损失。叶斯应先后于北检前散发传单、于公开资讯观测站发布讯息、在晶华酒店召开记者会,指摘证交所人员勾结秃鹰集团,打压亚化公司。检察官上午也依加重诽谤罪将叶斯应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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