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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法 扩大中央统筹分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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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1日讯】 (大纪元记者郑亦宸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财政收支划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扩大中央统筹分配税款规模,中央统筹分配税款分配公式也入法,并促成财源与事权同时移拨地方。

行政院长吴敦义说,修法秉持“钱权同时下放”原则,财源与事权同时移拨地方政府,保障地方政府财源只增不减,以公式入法取代比例方式分配税款,另纳入诱因机制使地方政府强化财政努力及落实财政纪律。

行政院长吴敦义在院会中表示,为配合部分县市政府合并改为直辖市,此修正案对改制的直辖市订有财源保障,并指示内政部“县市改制直辖市中央筹划小组”确实督导及审核地方改制相关业务移拨计划。

现行条款中,遗产及赠与税由目前直辖市分得50%、市及乡(镇、市)分得80%,修正为直辖市、市及乡(镇、市)均分得60%。原本土地增值税目前在县(市)征起收入之20%应缴由中央统筹分配县(市)部分,修正条文第八条第三项及第九项修正为全归地方。

草案扩大中央统筹分配税款规模,中央提拨所得税总收入6%、营业税总收入减除1.5%稽征经费及依法提拨的统一发票给奖奖金后全部收入,及烟酒税扣除1%稽征(含查缉)经费及直接分配地方款项后的其余收入,列为中央统筹分配税款。

草案也强化补助款额度保障,一般性补助款修法后各年度总额,不得低于法案修正施行前1年度所得税总收入10%及货物税总收入10%的合计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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