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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税协议生变 李述德:大陆课税权看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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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30日电)第四次江陈会为何未签署两岸租税协议?财政部长李述德今天在立法院委员会答询表示,根据来源地或居住地课税,各国有不同看法,需要协商,台湾不清楚大陆为何改变看法。

不过,立委对于避免双重课税及税务合作协议生变的原因有不同看法。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指出,台商透过香港投资,但香港认为在两岸签署租税协议后课不到税,因此反弹。对于赖士葆的说法,陆委会主委赖幸媛没有表示意见。

国民党籍立委罗淑蕾则认为是台商反弹,以及大陆不同意不溯及既往,导致协议生变。

罗淑蕾表示,租税协议幸亏没签。租税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在大陆欠税最重可判死刑,如果台商因为政府提供资料,导致在大陆被判刑,政府要如何交代?

她指出,台湾大部分企业是中小企业,对租税不了解,所以会担心。以香港与大陆签署的协议为例,大陆不能以香港提供的资料做为港商判刑依据。

李述德在回答罗淑蕾质询时表示,对于来源地、居住地等课税权,各国有不同看法,都要透过协商解决。“对方为何改变,我们不知道。”

他表示,政府要保护好人,要让缴税心甘情愿、心安理得,合法避税是权利,但依法缴税是义务。

李述德表示,台湾与香港不一样。他说,重大逃漏税两岸才会交换资讯,但也要依据台湾的法令授权,不是对方要,台湾就提供。

赖幸媛、李述德、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主委陈武雄和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等,今天向立法院内政、经济、财政、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联席会议进行“第4次江陈会专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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