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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压伤骑士 国赔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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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基隆市一处高架桥水泥护栏,竟禁不起曳引车后轮擦撞,倾倒一吨多水泥块,压伤骑机车的基隆港务局员工陈俊亮;法院认定护栏毫无功能、形同虚设,判基隆市政府败诉,要赔43万4221元给陈。

请求国家赔偿的陈俊亮获知胜诉,无奈地说,受伤后,左小脚无知觉、且因肌腱断裂,走路一拐一拐,造成生活上极大不便,就算获得再多赔偿也换不回他的腿;他说,提告是希望能给政府一个警惕,好好维护公共设施,不要再造成其他市民伤害。市政府则说,要等收到判决书,再决定是否上诉。

判决书指出,95年3月15日12时50分,陈俊亮骑车在基隆市信一路、爱一路口等红绿灯时,陈某左侧的东岸高架桥护栏,被一辆右转的曳引车撞倒,重达一吨多的水泥块压在他身上,致左胫骨粉碎性骨折、肌腱断裂、左下肢肌肉坏死,住院一年多。

陈俊亮认为护栏倾倒后,护栏底部裸露的钢筋只有几公分长,且并未弯曲,足见护栏毫无安全防护作用,遂提起国赔诉讼,请求600多万元损害赔偿。

基隆市政府抗辩,政府每2年固定检测被撞断的护栏,结果均良好,且陈受伤是因曳引车碰撞护栏所致,并非护栏无故崩塌造成。

基隆地院找来中华研究院协助鉴定后认为,肇事的曳引车仅右后轮擦撞护栏,并非直接撞及,护栏就整座倾倒,加上埋入护栏底座的钢筋也仅10公分,比内政部规定的长度30公分还短,显见被撞倒的护栏根本不具阻止车辆翻越、导正车辆停止功能,形同虚设。法官因而认定市政府有过失,须和曳引车公司各赔偿陈某43万42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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