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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回流 违规台商回台投资 只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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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3日讯】(大纪元记者文昌蓉综合报导)鼓励台商回台,经济部再祭优惠。经济部昨天公告修正裁罚基准,未来违规登陆投资的台商只要主动陈报并回台投资,一律仅处最低罚锾新台币5万元,即可补办许可。经济部希望透过一系列具体的政策优惠措施,吸引台商积极选择回台,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并深耕台湾。

据中央广播电台报导,投审会表示,如果台商在2008年3月10日(开放补办登记)以前,未经许可赴中国投资,曾主动向主管机关呈报,但没有回台投资者,投资金额或技术合作价值在2,000万美元以下,将处新台币5万元罚锾;金额介于2,000万美元未达1亿美元者,处新台币10万元罚锾;1亿美元以上者,则是用个案处理。

另外,如果在台商补办登记后,没有经过许可而前往中国投资者,罚锾将采累进方式计算。为了减轻厂商负担,经济部决定提高计算级距的金额,并降低计算罚锾比例。像是投资金额或技术合作价值没有超过新台币1亿元,罚锾以5万元计算;价值在新台币1亿至5亿元,将以投资金额或技术合作价值的0.1%计算;投资金额介于5亿至15亿元,则是以0.5%计算;如果投资金额超过新台币15亿元,将以投资金额或技术合作价值的1%计算。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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