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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署:高屏溪符合饮用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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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10日电)环保署今天表示,89年5大流域水源区养猪户拆除补偿工作,至今未发现有复养情形,且高屏溪大树拦河堰测站氨氮平均测值降至0.2毫克/公升左右,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环保署表示,89年为解决养猪废水长期污染水源区饮用水水源问题,选定自来水源为主的5大流域中、上游地区,包括高屏溪、曾文溪、头前溪、淡水河、大甲溪,执行5大流域水源区养猪户拆除补偿工作,花费新台币64.5亿元;目前仅剩高屏溪仍有6家养猪户,约700多只猪,已做有防护措施,其他4条河川已无养猪户。

环保署指出,8年来水源保护区内,有4900多家拆除户,目前尚未发现复养情形,高屏溪大树拦河堰测站(自来水取水口)的氨氮平均测值,从89年的0.6毫克/公升降至0.2毫克/公升左右,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环保署表示,养猪户管理采行电脑建档列管方式,透过GPS定位、现场拍照存证、查核结果登录等方式执行,完整建立查核资料;89年至98年1月底止,总计查核4万887次;养猪拆除户的土地利用情形,全拆户主要转为种植包括稻、苗圃与果园等农作物或是当空地使用等,半拆户主要转为仓库用途。

环保署指出,由于5大流域水源保护区以高屏溪占总拆除养猪户83.4%居首,并集中在高雄县美浓镇及屏东县高树乡,将会持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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