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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高屏溪符合飲用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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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0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89年5大流域水源區養豬戶拆除補償工作,至今未發現有復養情形,且高屏溪大樹攔河堰測站氨氮平均測值降至0.2毫克/公升左右,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環保署表示,89年為解決養豬廢水長期污染水源區飲用水水源問題,選定自來水源為主的5大流域中、上游地區,包括高屏溪、曾文溪、頭前溪、淡水河、大甲溪,執行5大流域水源區養豬戶拆除補償工作,花費新台幣64.5億元;目前僅剩高屏溪仍有6家養豬戶,約700多隻豬,已做有防護措施,其他4條河川已無養豬戶。

環保署指出,8年來水源保護區內,有4900多家拆除戶,目前尚未發現復養情形,高屏溪大樹攔河堰測站(自來水取水口)的氨氮平均測值,從89年的0.6毫克/公升降至0.2毫克/公升左右,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環保署表示,養豬戶管理採行電腦建檔列管方式,透過GPS定位、現場拍照存證、查核結果登錄等方式執行,完整建立查核資料;89年至98年1月底止,總計查核4萬887次;養豬拆除戶的土地利用情形,全拆戶主要轉為種植包括稻、苗圃與果園等農作物或是當空地使用等,半拆戶主要轉為倉庫用途。

環保署指出,由於5大流域水源保護區以高屏溪占總拆除養豬戶83.4%居首,並集中在高雄縣美濃鎮及屏東縣高樹鄉,將會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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