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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通过下水道排水设备两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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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15日电)内政部营建署表示,污水下水道为爱台12项建设之一,为加速进行,所提出下水道排水设备两项修正草案,已由内政部通过。

营建署表示,近期提出这两项修正草案,分别为“下水道用户排水设备承装技术训练证书费收费标准”草案,及“下水道用户排水设备承装商管理规则”第7条修正草案。

营建署表示,污水下水道为爱台12项建设的重点项目,家庭用户接管为该项建设最关键的工作,即让用户污水与公共下水道系统完成衔接,污水下水道才能发挥功能。

营建署表示,民国96年1月修正公布的下水道法第21条规定,进行用户接管工作承装商所雇用的技工,应经技能检定合格,并经内政部训练合格;关于参训者所需的训练、证书等费用,为此拟具上述证书收费标准草案,作为主管机关收取行政费用的基准。

营建署表示,下水道用户排水设备承装商,属新兴行业,目前自来水管承装商分为甲、乙、丙3等,资本额及专任承装技工人数等规定各不相同,为求明确,因此修正承装商管理规定,明定自来水管承装商若要取得商业许可,应符合资本额新台币100万元以上,及聘用专任承装技工2人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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