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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改嫁所得计入 低收入遭取消无力缴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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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2日电)夏姓学生因母亲改嫁,家户所得依社会救助法计入夏母所得,被取消低收入户资格与补助,面临缴学费的困难,台北市议员许淑华等人要求市府重新审查低收入户,提供救助。

夏姓学生上午在台北市议员许淑华、李建昌、黄向群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夏姓学生在2岁时父母离异,与父亲同住,夏父以打零工为生,夏生平时打工赚取生活费,向社会局申请低收入户通过。

不过,社会救助法去年将一亲等的直系血亲纳入负抚养责任,计入家户所得,改嫁的夏母所得仍计入夏姓学生所得,导致被取消低收入户资格及低收入户学费补助,面临新台币5万余元全额缴纳学费的问题。

黄向群等人认为,依社会救助法第5条规定,一亲等直系血亲列入扶养亲属,但可排除未共同生活且无扶养事实的特定境遇单亲家庭为直系血亲属,夏姓学生的母亲已改嫁,且未扶养夏姓学生事实,市府社会局在低收入户认定上可排除已改嫁的夏母所得却不做为。

许淑华指出,社会局原有1153件申请低收入户个案遭驳回申请,其中有208人仍在申覆,她要求市府重新检视低收入资格,落实台北市长郝龙斌的“一个都不能倒”扶助弱势政策。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表示,今年21岁的夏姓学生为社会局辅导个案,平时每月工读薪资约1万5000元,因夏母的动产超过低收入户标准,因此注销夏姓学生的低收入户资格,不过,社会局已运用民间捐款,全额补助夏姓学生学费,农历年前也提供5000元的急难救助金。

社会局指出,低收入户审核是依社会救助法规定办理,申请低收入户者的全户列计人口包括申请人及配偶、一亲等直系血亲、同户籍或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或其他直系血亲、申报综合所得税的扶养义务人,家庭动产每人不超过15万元、不动产不超过500万元,因夏姓学生全户平均每人动产超过15万元,虽然母亲改嫁,仍为一等血亲,依法须列计夏姓学生全户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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