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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包材质不可回收 近7成清洁用品错误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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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0日电)台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上午表示,市调发现5大通路清洁用品补充包67.65%错标为可回收,但该包材为复合材质,回收不合经济效益,尚未列入回收项目。

消保会消保官吴政学指出,消保会市调台北市家乐福内湖店、大直店;大润发内湖店1馆、2馆;顶好后港店;松青超市基河店、士林店;全联大南店、华荣店;共计47件清洁用品,其中13件为桶装、补充包34件。

他说,调查发现补充包34件中有8件既标示四个箭头的回收标志、又标示应丢弃到垃圾桶标志,15件标示回收标志;共计23件、占67.65%标示不合规定。

他指出,其中标志标得最多的是毛宝某款商品的补充包,既标示塑胶材料号码、又标回收标志,再标示丢弃到垃圾桶标志,厂商似乎误以为“标愈多、就没事”。

其次,依法标示丢弃到垃圾桶、未标示回收标志的补充包仅8件;仅约23.35%的补充包标示合格。

环保署废弃物管理处科长许智伦说,并不是所有塑胶袋都是可以回收的,以这次消保会抽检的补充包袋为例,因为材料为复合材质、用色又多,相关产业认定分解后无经济效益,相关技术在台使用并不普遍,所以不在回收资源之列。

他并说,依法只有应标示回收标志而未标者重罚新台币6到30万元外,对于标错标志的厂商,目前只能辅导更正。

由于补充包是引进国外市场的作法,国际间又如何处理?环保署管制考核及纠纷处理处、废弃物管理处都仅说,不清楚,要再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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