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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提案放宽公务员赴陆 绿质疑损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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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2日电)立法院下周将审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多位国民党籍立委提案放宽公务员、警察、直辖市长、县市长赴大陆地区限制;民进党团则忧虑,修法有损国家利益。

现行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规定,简任11职等及警监3阶以上公务员及警察人员赴大陆地区必须申请,经内政部核准;直辖市长、县市长要进入大陆地区,应经申请,并经内政部会同国安局、法务部、陆委会组成的审查会审查许可。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15日将审查朱凤芝、黄昭顺、张庆忠等人所提出的第 9条修正草案。张庆忠认为,民选县市长职务不涉及国家安全机密,无限制必要,因此提案删除县市长赴大陆地区的限制。

朱凤芝则认为,现在直辖市长、县市长申请进入大陆地区,至少需经 2个月以上的审查,对于无关国家安全的农产品推广、观光推广、经贸、文化交流等已构成不必要的实质阻碍,因此提案如果赴大陆事由是与县市政府职务相关且无涉中央职权,得经陆委会同意,“于事后补正许可程序”。

另外,张庆忠、黄昭顺也分别提案放宽公务员及警察人员赴大陆观光限制。

黄昭顺认为,公务员及警察人员赴大陆观光,不应该以职等或官阶为限制,而应是以所掌握业务必要性为考量,因此,她提案修正为,除了国安局、国防部、调查局等特殊机关,其他公务员赴大陆地区“应经其所服务的机关首长核准”。

张庆忠提案修法则是直接删除现行以公务员“职等”为限制条件,改以“职务是否涉及国家安全机密”为限制原则。

民进党团干事长李俊毅表示,当初立法限制公务员、县市长等赴中国,就是因为中国对台有敌意,台湾有必要做总体的中国对台敌意评估报告,再来看是否要放宽这些限制,现在还没重新评估,就急着要开放,恐怕有损国家利益、陷台湾于危险境地,党团不会轻易地同意此项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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