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湾公教育婴津贴 6成薪最长1年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久莹/台北报导〕台湾考试院院会昨完成公教人员保险法修正,敲定公教人员“育婴津贴”发给方式,额度将比照行政院版就业保险法发给六成薪,父母如同为被保险人,一位子女最长将可发给一年;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公保费率将可能调高到七.八五%,考试院昨强调两年内暂定不会调整费率,初估每年可能申请的人数在五千到七千人之间。

留职停薪仍须续加保

考试院秘书长林水吉昨说明,公教版与劳工版,育婴津贴规定有部分差别,包括公教人员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期间仍必须继续加保,投保俸以公务员本俸(年功俸 )计算,如延迟缴纳的保费,承保机关得自津贴或薪水中扣抵;至于育婴津贴的申请日期,则较劳工更具弹性,未满一个月者,可以实际留职停薪的日数计算。

铨叙部退抚司长吕明泰昨说明,凡是被保险人加保满一年以上,子女为三岁(含 )以下,办理育婴留职停薪者,即可以申请育婴津贴,将以被保险人育婴留职停薪的当月起,前六个月平均保险俸给的六十%来发给津贴。

吕明泰指出,每位子女发给六个月,但如果父母同为保险人,则一位子女最长可发给一年,不过不得同时提出申请,如同时抚育两个子女,则一次申请只能发给一人为限,并以按月发给的方式给付津贴。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