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29日初审 赞助运动得减营业税娱乐税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依璇台北25日电)台湾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29日排定审查“国民体育法第12条条文修正草案”,企业赞助经认可的运动事业或职业运动事业者,得减免营业税及娱乐税。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黄志雄等21人与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赖清德等32人分别提案修法,经政府认可的运动事业、职业运动事业或赞助前项经认可的运动事业、职业运动事业者,得减免营业税及娱乐税。

黄志雄于提案说明表示,当前体育团体仍适度仰赖政府资金补助,经费分配问题相当严重,若能促进企业参与,政府可减少补助经费,又可将资源集中协助较弱势的团体。他希望透过租税优惠制度设计,激励与提倡运动健康风气,带动运动产业发展效益。

赖清德则说,修法可提高企业参与、投入或经营运动事业及职业运动事业的诱因,嘉惠各种亟待政府以租税优惠扶持的运动事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