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乌龙罚单判撤 警局又看错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27日讯】 拒收罚单 加开2张

〔自由时报记者林恕晖、陈恩惠/综合报导〕拒收罚单?再多给你2张!张姓计程车司机拒绝签收罚单,没想到警方事后再追加2张,去年6月法官判决撤销原处分,却迟迟未撤销;经台北市议员黄向 协调,大同警分局坦承“看错公文”,台北区监理所也在4月15日发文撤销这3张罚单。

张姓司机说,去年2月27日,他在台北车站附近承德路排班,大同警分局警员临检,认定他后车门小三角窗贴了不透明反光纸,他自认未影响视线,随即撕下反光贴纸,也拜托警方不要开单未果,拒绝签收,警方竟说:“不签就多给你开一张!”他不理会就离开现场。

张姓司机说,过了10天仍未收到罚单,他主动向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查询,发现警方除了原罚单,竟加开“未系安全带”、“红线违规停车”罚单,去年4月向法院声明异议。

不能验车 只好缴款

板桥地方法院认定,警员未依法告知张姓司机应到案时间、处所,也没有以“径行举发”开出“拒绝接受稽查逃逸”罚单,却以其他事由再开2张罚单,裁罚程序有瑕疵,判决撤销原处分。

台北区监理所收到法院判决后,去年10月发文请大同分局以“径行举发”重新寄送通知单给当事人,另一位承办警员却疑似没有看清楚内容,就将公文“存查”。

这案子竟然就这么又拖了下来,由于计程车未缴罚单就无法通过验车、取得营业执照,张姓司机只好先缴了张贴反光贴纸的那张罚单。

没想到,4月2日他又收到监理所公文,强调罚单应限期“缴纳罚锾”,张姓司机气愤地说,法院判决竟没用,难道要自认倒楣吗?

他向台北县议员黄俊哲、台北市议员黄向 求助,大同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才解释,承办警员没看清楚判决书,纯属误会。

黄向 说,先是员警乱开单,法院裁定撤销后,大同警分局又看错公文,以致罚单迟迟未撤销,难怪会惹来民怨。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