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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战萧万长特别费案 传台蓝拟修法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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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项程镇、杨国文、林庆川/台北报导〕绿营人士涉及的特别费案早已起诉移审,但不少人被认为并无犯意,比如前内政部长李逸洋被认定未经手且贪渎金额仅四万余元,但仍被起诉,蓝营部分则始终以“侦查中”之由按兵不动,最近法界与政界均传出,查蓝部分能拖就拖,但等到拖不下去,检方出现进一步动作侦办连战、萧万长等人特别费案时,蓝营即拟透过修法来解决问题。

虽然外传这是替蓝营人士解套的量身订作之举,不过法界人士也说,届时前总统陈水扁、绿营首长的国务机要费和特别费案,有机会搭连萧便车一并解决。

为蓝营量身订作 绿也有机会搭连萧便车

但问题是,当初对绿营人士的“司法追杀”快又急,其中扁已因国务费等案“被关”逾半年,不少绿营被起诉首长也形象受害、身心俱伤,蓝营人士则几乎未受特别费之害,即使被起诉的马英九,也从未被羁押一天;相关人士说,等到日后要“正式”查办蓝营人士时,就打算修法解决,其间的政治操作、司法偏蓝仍被认为斧凿明显。

特侦组是在九十六年9月依贪渎罪嫌起诉副总统吕秀莲、前行政院长游锡堃及前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三人;前行政院长谢长廷、苏贞昌两人获不起诉处分,其后,法官已传吕、游、陈三人多次出庭。

接着去年7月,特侦组再将前法务部长施茂林、前教育部长杜正胜、前内政部长李逸洋、前考选部长林嘉诚、前铨叙部长朱武献等五人起诉。五人被认定的犯罪金额都不多,最高的林嘉诚也仅有六十一万多元,李逸洋更只有四万三千多元。

法院审理时,到庭检察官一再示意被告要认罪,“认罪就可减轻其刑”,但李逸洋等坚不认罪;李并忿忿不平的说,自己从未处理过特别费核销事宜,特别费单据黏存单上的首长签章也不是他盖的,检方竟然认定他诈取特别费及伪造文书犯行。

扁为国务费案关逾半年 马却从未被羁押

当初蓝绿特别费案被告发,起于九十五年8月,当时的民进党立委谢欣霓等人先告发马英九,由此到九十六年间,蓝绿多次互相告发,如国民党告发绿营四大天王、告发一百零二位民进党执政时期内阁首长,民进党则告发连战、萧万长等九十七位国民党执政时期首长等。

两阵营互告时间点其实相去不远,但如今绿营人士被侦审得如火如荼,蓝营则除马英九已从官司解套之外,其余人士虽都被检方受理分案,却始终没有明显的侦办动作,因而法界、政界都流传司法对蓝营采取“拖”字诀。

另依会计法、审计法规定,特别费相关原始凭证十年即销毁,因而政界更有一说,只要案子拖过明年,则八十九年前蓝营执政时代的特别费单据全遭销毁,所有蓝营首长皆“查无可查”而全数过关。

特侦组对此表示,特别费案是在九十五、九十六年间蓝绿相互举发后才分案侦办,故八十五年以前的首长特别费单据,确实因销毁而没得查,但八十五、八十六年至蓝绿政党轮替的中间两年多,检方均已完成调取资料动作“该查扣的、都扣了”,目前仍在过滤相关单据侦办中。

有关人士研判,当初蓝营确有“拖过十年”的谋算,后来知悉检方已调取八十五、八十六年以后的单据,这一招已不能用,因而冀望办蓝动作能慢就慢,但若拖到无法再拖时,就打算修法。

两阵营互咬时间相近 办绿神速办蓝踱步

对于蓝营未来将挟立院过半优势修法、为党内涉及特别费大老解套的传言,有法界人士认为,蓝营之所以未马上着手,是因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已无罪过关,而目前检方所查和法院审判的被告,多数都是绿营高层,所以“不用太早修法为人作嫁”。

据了解,解决国务机要费和特别费有三管道,分别是立法或修法、大赦或特赦及司法机关统一见解,但据传以立法或修法最可行,方法是进行特别立法或修改会计法,由于蓝绿首长都有人被侦办,谋议人士认为,由立法院发动较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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