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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同僚:公视董事长重新选举 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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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25日电)公视董事长郑同僚昨天深夜表示,公视董事长重新选举于法无据,而17日的会议法定人数不足而流会,并无所谓“延续会议”召开的理由。他并说,他在意的是维护公视的独立自主。

公视原定昨天开临时董事会改选董事长,但临时取消。陈世敏等12位董事发表声明说,董事长重新选举符合合议精神,董事长郑同僚却指提案违法,“令人匪夷所思”,他们并说,郑同僚17日不遵守规范,瘫痪议事,“明显违反董事长职守”。

郑同僚昨天深夜发表声明表示,以董事会成员改变为由要求公视董事长重新选举,于法无据。

他说,他经第四届公视董事会依公共电视法的规定选举为董事长,任期3年,依法并无因董事会成员改变而需重新选举董事长的规定。同时,监事会依独立职权,于事先征询的法律意见,也已确认重新选举董事长一事于法无据。

郑同僚表示,17日举行的公视第九次临时董监联席会议,因不足法定人数而自然流会。依公视董事会议事规则第3条“董事会应有2/3以上董事亲自出席,始得开会”。当天临时董监联席会进行中,有董事提出停止讨论,他立即清点人数,在场董事为12人,而公视董事会总额为21人,应有14人“亲自出席”,才能开会。

他引用上述条款,认定在场人数不足开会法定人数。会议既然已因人数不足自然流会,所以无须指定代理主席,依法也无所谓“延续会议”的召开与行政支援等相关问题。

郑同僚说,他所在意的并非个人去留,而是维护制度正当性与公视独立自主。

有关公视董事声明称郑同僚未回避处理与自身利益有关的议题,郑同僚表示,实非如此。他说,当天临时会所讨论的议题是关于董事长职务是否因董事会成员增加而应行“重新选举”。外界认为这好像是董座之争,郑同僚表示,他念兹在兹的是维护可长可久的制度正当性与公视独立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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