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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武雄:支持能源税 但不损害台产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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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 3日电)中华民国工业总会理事长陈武雄今天说,产业界支持课征能源及环境税,但不赞同中经院所提的配套措施,因为不利于产业与家庭,更会让水泥、纺织、染整产业失去竞争力。

行政院赋税改革委员会上午开会,会中委托中华经济研究院院长萧代基提出“绿色税制之研究”期末报告。财政部长李述德表示,研究报告结论是盼在民国 100年开征“能源及环境税”,虽然无法预估立法程序,但财政部也希望“尽快”。

陈武雄今晚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时表示,产业界不反对课征能源税,但中经院提的配套措施需要讨论。

中经院建议方案是以能源税整并油气类货物税、汽燃费、电器类及橡胶轮胎货物税、印花税、娱乐税等;陈武雄认为会增加产业及家庭的支出,也恐影响产业竞争力。

陈武雄说,根据工总的研究,以钢铁大厂中钢为例,如果按照中经院提出的配套方案,未来光是中钢每年要缴纳的税恐怕不止新台币400亿元,将使中钢营运由正转负,“这样对吗?”

陈武雄表示,再以一家 4口的老百姓家庭为例,一户月入 3万元的家庭,现在每个月花在能源税相关支出约5000元,大概收入的 1/6;如果按照中经院的配套措施,未来花在“能源及环境税”支出大概要 1万元,将近收入的 1/3,推动政策必须考量国民所得。

他进一步表示,中经院的配套措施不但不利产业与家庭,更必须考虑台湾与邻近国家的产业结构不同,如果贸然实施,水泥、纺织、染整等产业都会没有竞争力,甚至出现外移或关厂的情形,这种配套措施会让产业结构“乱掉”。

陈武雄说,推动能源税及环境税必须考虑时机,金融海啸刚结束,产业体质还不算很健康,没有必要贸然实施。

他说,实施时机等研究好再决定,当然不应无限期拖下去,但是没有研究好前,不需要订定确定时间,应该是“对的时间就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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