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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米酒充斥 台财部吁勿违反酒品标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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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12日电)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市面许多低价米酒多以食用酒精添加香料制成,按照规定,这样的酒品应归属“其他酒类”,不得以“米酒”名称标示,业者若违反规定,将依法开罚。

北区国税局说,目前市面上有许多3瓶、5瓶新台币100元的劣质米酒,仔细查看使用原料,可发现这些低价米酒大多以食用酒精添加香料制成,这些米酒多半涉及逃漏税捐及不符政府规定的品质标准,民众购买饮用或烹煮料理时,可能危及身体健康。 北区国税局表示,为使民众不再对酒品名称产生误解及混淆,已积极辅导辖内酒制造业者,如以食用酒精添加香料制成酒品,应归属“其他酒类”,不得以“米酒”、“高梁酒”等名称标示。

对于已核准烟酒产品登记,标示名称如有违反规定,将限期请酒制造业者重新办理烟酒产品登记并注销原产品登记,如未于限期内重新办理产品登记而继续以原产品登记之酒品名称产制出厂者,将搜集相关资料移送县市政府依规定处罚。

北区国税局表示,依烟酒管理法第54条规定,酒制造业者违反酒品标示规定而为产制者,按查获次数每次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并通知其限期回收补正。

同时,贩卖、转让或意图贩卖陈列不符标示规定酒品,处贩卖或转让者查获物查获时现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罚锾,并没入违规酒品。北区国税局呼吁,酒制造厂商及贩售业者千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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