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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案件閉門審訊恐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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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日訊】(大紀元紐約訊) 一直以來,紐約捷運上的小型犯罪案件,諸如在車廂內喝酒、睡覺等,都由運輸裁定局 (Transit Adjudication Bureau) 全權受理並進行審訊。可是,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法官蘇利文 (Richard J. Sullivan) 12月28日宣布,這種閉門審訊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要求運輸裁定局立即公開所有審訊。

代表起訴方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律師鄧恩 (Christopher Dunn) 表示:「當審訊不能夠公開受理時,司法公正一定會受到威脅,不妥當的行為也得不到公眾監督。」

運輸裁定局每年受理大約兩萬起小案件,如亂扔垃圾、賭博、抽煙等。所有此類案件的最高罰款額是$100。案件都由紐約市捷運局委任的紐約州律師聽審。截至2009年12月1日,紐約市捷運局一共受理了24,365份案件。

紐約市捷運局在法庭上強烈否定「閉門審訊」的說法。捷運局發言人弗魯蘭吉斯 (Paul J. Fleuranges) 說:「這些審訊根本就不是什麼閉門審訊,我們只是給人們選擇隱私的權利,他們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帶人進來。」他說,「例如一名一直都遵紀守法的紐約市民如果有一天喝醉了,錢包不見了,然後不經意的翻越了旋轉門被抓,他想讓他的老闆知道嗎?我想不會。」

然而,蘇利文法官在宣判書中表示,對個人隱私的顧慮並不足以允許運輸裁定局進行閉門審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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