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酒後誤攔警車 遭警察群毆致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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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曹英華綜合報導)2010年1月6日中午1時許,陝西延安市志丹縣郝鳳義和劉志成吃完喜宴後,準備攔出租車回家,卻誤攔了志丹縣公安局保安鎮派出所幹警(穿便裝)甄智斌的民用車,被帶到派出所遭多名警察毆打致重傷,後被反綁著吊在鐵欄杆上1個多小時。律師認為,公安機關做法違反法律,是侵權行為。網友痛批:公平正義何在!?法律何在!?靠你們保衛———扯淡!

提起派出所的遭遇,他倆依然心有餘悸。醫生說,劉志成右眼視力模糊,兩眼球有鈍挫傷,耳朵聽力受到影響。郝鳳義上肢沒有知覺,可能神經受損傷。

據人民網報導,郝鳳義在志丹縣城一酒店吃完喜宴後準備攔出租車回家。郝鳳義回憶說,當時頭暈得厲害,攔下一輛白色轎車,他和司機發生了口角,他朝轎車的引擎蓋上拍了一下就走開了,進了一家酸菜麵館。

「我剛出門,就過來3個人,其中2個人身著警服,看見我後二話不說,上來拽著我的頭髮就打。」郝鳳義清楚地記得,打他的3個人當中就有之前和他發生口角的那個司機。

此時,郝鳳義的妻哥劉志成剛好路過,一看警察正在打妹夫,便上前勸架。一會兒又來了4名男子,其中3人身著警服。

劉志成說「他們把我和郝鳳義連拉帶拽,帶到了志丹縣公安局保安派出所。關了門窗後,幾個人就上來把我打倒在地,還用腳在我臉上猛踩,很快我就啥也不知道了,醒來後發現自己被反綁著吊在鐵欄杆上。」郝鳳義也說自己在派出所同樣遭到多名警察毆打。

半小時後,劉志成的妹妹劉志麗趕到派出所,她看見兩人被捆綁吊在鐵欄杆上。「我哥滿臉是血,不停地哭,直到下午3點,他才被放下來。」

在家屬交涉下,當日下午5時,兩人才被送到志丹縣人民醫院搶救。

據主治醫生介紹,兩人目前均有頭疼、頭暈等症狀,且面部有不同程度的擦挫傷。劉志成右眼視力模糊,眼球結膜出血,兩眼球有鈍挫傷,耳朵聽力受到影響。郝鳳義上肢目前尚沒有知覺,很有可能是周圍神經受損傷所致,還需進一步檢查。

派出所承認打人 律師:公安機關違反法律

保安派出所教導員朱雄安被問到此事時承認2人確實被打的很重,「由所長負責著呢,一些事情我們不方便說。」

傷者家屬提供的和保安派出所所長賀彥斌的對話錄音中,賀彥斌辯稱,「警方之所以帶他們回派出所是因為他們在醉酒狀態,為了不讓醉漢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威脅才採取約束措施。」

傷者家屬質疑,「約束也不能把人反綁並吊起來?」「你們不是有監控設備嗎?調出來看看不就清楚了。」

賀彥斌稱,「監控壞了,沒注意到什麼時間壞的!」

陝西王炳森律師事務所李大為、李軍兩位律師認為,公安機關的做法存在違法之處:首先,僅就飲酒與醉酒的行為而言,其本身並不違法;醉酒者違反法律才應當給予處罰。

其次,對於「約束至酒醒」的規定,這種措施並非是一種處罰,而是一種對醉酒者的臨時性保護措施。其目的是:1.為了防止醉酒者繼續實施違法行為;2.保障醉酒者自身的人身、財產安全。

而本案中,公安機關採取的措施明顯違反法律規定,是一種濫用職權行為,同時也是一種侵權行為。

醉漢被志丹民警打殘

郝鳳義和劉志成被志丹縣警察惡意毆打並不是先例,07年發生志丹縣警察惡意毆打醉酒者張靜,致其「腰1—4椎體左側橫骨斷裂,斷端不同程序錯位」的嚴重傷害事件。

據華商網報導,07年7月11日,張靜因醉酒與志丹防暴大隊民警發生衝突,被帶回派出所」醒酒「;7月14日,張靜的妻子王建梅被迫寫下保證書,保證以後不上訪,不告狀後,張靜在15日才被放出。

王建梅哭訴:「丈夫現在腰不能彎,腿經常發麻,有時頭腦不清,活生生的被打成了殘疾人。志丹縣公安局給丈夫的醫療費越來越難要,孩子7歲不懂事,這個家我已經支撐不下去了。」

「靠你們保衛———扯淡」

「哎,現在警匪是一家,就沒有公理,高調唱的不錯,可是做起事來就沒有素質了!這是中國現狀!」「簡直是強盜!土匪!流氓成性!公平正義何在!?法律何在!?簡直道德淪亡、良心喪盡、人性泯滅!畜生不如!」 志丹縣警察惡意打人事件,引起大量網友聲討。

網友:「執法人員隨意打人就是不對,和諧社會的垃圾。安定的社會環境靠你們保衛———扯淡!」

寒星:我最看不慣的就是警察打人,可事實上這種情況非常普遍存在,受害人又舉證難,官司很難打贏,索要賠款困難。

搜狐lsxmtds:惹到了中國的專政機關的官爺,那還不倒霉。

搜狐手機網友:現在的警察只敢打好人,碰到路上搶劫的還繞道走呢。這事見得的太多…

搜狐thx2885:現在的警察真是看見土匪就怕的要死,看見老百姓就兇的要死,要是哪個老百姓不走運碰上那些警察,就會被打的要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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