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用卡新法規新年陸續生效 保護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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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飛綜合編譯)新年到來,美國2010年將有許多新的信用卡和銀行賬戶法規陸續生效,可以預期的是:消費者應該會有更快樂的一年,以下是《華盛頓郵報》和《波士頓環球報》報導的2010年美國重要的個人消費金融法規變更。

——信用卡。這是重要的一部份,《2009信用卡問責、責任和信息披露法》(The Credit Card Accountability, Responsibility and Disclosure Act of 2009,也稱信用卡法Credit CARD Act)進行了徹底的改革,希望制止瘋狂上漲的信用卡費和利率。將要求信用卡公司更多的透明信息,也將信用卡公司某些慣例實行新的限制。

與信用卡利率上漲、超過限額以及向大學生推銷信用卡相關的法規將於2月22日生效。例如,信用卡發放機構將無權對現有餘額提高利率,除非持卡人至少延遲60天付款。信用卡機構不能強徵透支費,除非消費者向該機構允諾可接受超過限額的刷卡消費。

二月生效的其它變更為:如果信用卡付款到期日為週末或假期,發放機構不能因付款在下一個工作日到達而收取罰款。此外,下午5點收到的付款必須算在當天入賬。

2010年7月開始,如果因延遲60天以上付款而被提高信用卡利率,發放機構必須在持卡人連續6個月準時付款後恢復原來的利率。

同一法律延伸了對信用卡的保護,也包括了禮品卡的管理條款更改。在2010年7月,新的法規將限制禮品卡和儲值卡的服務費。《信用卡法》中的其餘條款將於8月22日成為法律。例如,美聯儲(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說,信用卡發放機構必須至少每6個月重審上漲的利率,可回溯至2009年1 月1日。

《信用卡法》中有許多值得期待的重要內容。其中一項主要的更動﹕是如果餘額只被延遲幾天支付,則無須提高利率,而過去客戶哪怕只延遲一兩天付款也要被提高利率。

你的付款到期日將保持每月的同一日,離銀行計算賬單截止日期至少25天。保持每月同一日可幫助客戶按時付款,如果客戶需要特殊的付款日,例如薪水支票被入賬的第二天,可與發放機構連繫要求更改付款日期。多數機構樂意滿足客戶的要求。

你將在不久收到信用卡特殊條款的通知。請仔細閱讀其內容以便熟知新的條款。想瞭解更多即將生效的條款可查詢http://www.consumer-action.org網站。

——信用報告。任何人都有權每12個月獲得一份三大信用報告機構- Equifax, Experian 和TransUnion發放的免費信用報告。2010年2月22日起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簡稱FTC)必須提出修改條文,來防止信用卡報告的欺騙性銷售。

FTC已推出一項提案,來禁止信用機構在消費者獲得免費報告前提供任何產品或服務。目前的法律允許信用報告機構通過集中源AnnualCreditReport.com為他們的產品和服務做廣告。

——透支保護(Overdraft protection)。對一些人來說,銀行賬戶透支保護已成為金融噩夢。2010年夏天,金融機構將被禁止收取ATM和借記卡轉賬中的透支費,除非客戶知情允諾可使用透支服務,各金融機構必須強制遵守新法規的日期為7月1日。

作為條款更改的一部份,現有和新的賬戶持有人將收到通知,如果他們需要ATM和借記卡的轉賬透支服務,他們必須選擇加入。通知中也解釋了金融結構的透支服務,包括服務相關收費以及客戶選擇項目。要求各機構提供客戶選擇加入的書面證明。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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