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BC警方加強冬季交通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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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邱晨溫哥華報導)冬季降臨,ICBC、皇家騎警、社區警察等將加強管制超速開車,減少因此造成的可以避免的人身傷亡。據ICBC的統計數據表明,每年的12月、1月期間,大溫地區因超速造成的車禍發生率,比10月份增加40%,而全卑詩省則是10月份的兩倍。
  
週三上午,這些機構的工作人員來到西門菲莎大學的下山路旁,專門監視過往的超速車輛。記者看到,平均幾分鐘就有一輛車輛因為超速被攔截,他們或拿到罰單,或被警告。
  
來自洛希德購物中心(Lougheed Mall)社區警察的義工們,不顧風雪交加的天氣,在SFU 山上監視過往車輛的速度。他們協助皇家騎警、ICBC、SFU車速監視 人員,加強管制SFU山路上的違規超速行為。
  
ICBC路面安全地區協調人的歌德‧庫林(Gord Couling)表示,今天在SFU監視超速開車是希望以此提醒司機,下了雪的路面很危險,而週四還將有更大的降雪量。他說:「路面打滑,即使是看上去乾燥清爽的路面,路面縫隙處仍然有凍冰,這些黑冰可能造成車輛打滑,出現危險。」

警察:吃罰單可引起注意

皇家騎警交通反應組(Traffic Response Unit)警察理查德‧斯科路德(Richard Skolrood)表示,警察加強打擊超速違規,意在告誡人們安全開車,他說:「我們寫罰單,不是政府從中籌集資金,而是希望民眾注意安全。被罰款後,人們確實會注意,從中學到教訓,並改變他們的開車習慣。」
  
本拿比騎警一直很關注SFU的山路的開車交通安全,斯科路德指出,上週三發生的一起事故即是超速開車帶來的惡果。一名男子超速開車上山,迎面與下山的兩輛車相撞,導致該男子身亡。
  
每年因為車禍造成的人身傷亡,高於犯罪行為造成的傷亡,警察因此非常強調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警察開車的超速罰單可能高達近5百元,最低為138元,不過在學校區、遊樂場等地的罰單則更高,為196元;如果超出限速61公里/小時,最高的罰單為483元。

下山超速被警告

一SFU學生Owen被警察抓到超速開車,他以63公里/小時的車速,從SFU山坡上下山,幸好罰單只是警告性質的,告誡他下次小心,否則將被罰138元。
  
他持中國駕照,因為匆忙趕路下山,不幸被警察逮著,這是他第一次吃罰單。Owen覺得挺委屈的,他說:「我只是超速一點點,就被寫了罰單。」

U型轉彎及闖黃燈會被罰

一些溫哥華人常抱怨,莫名其妙就挨罰單,比如過十字路口時,交通燈是黃燈,或者U型轉彎,還不明白錯在哪兒,就被後面的警察盯上了。
  
皇家騎警交通反應組(Traffic Response Unit)警察理查德‧斯科路德(Richard Skolrood)告訴大紀元記者,變黃燈時,如果能夠安全停下來時,應該剎車停住,除非來不及剎車,「然而一些人卻是在十字路口交通燈變黃色時,卻加大油門衝過去,這種情況就會被罰。」
  
他還告知,開車要做U轉彎時也需要注意,警察的裁判標準是:有交通燈的十字路口,不能進行U轉彎;如果在有「停車Stop」標誌的十字路口,才允許U轉彎。
  
他還指出,如果U轉彎時是在兩個十字路口之間,周圍是零售店或商業區,U轉彎是違規的,但如果周圍只是居民區,U轉彎是被允許的,不過,也需要考慮轉彎時,周圍是否有車輛或行人,是否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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