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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默提案罰傳播全身掃描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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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06日訊】(大紀元紐約訊)紐約聯邦參議員舒默12月5日宣布將提出立法處罰那些傳播全身掃描圖像者﹐以在保安和隱私之間取得平衡。舒默法案將把拍攝﹐錄制或散發全身掃描儀上的圖像定為非法﹐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0萬美元和最長1年的監禁。

美國聯邦執法人員保存了佛羅里達州法院全身掃描儀的幾萬個圖像。其中一百個在網上被刊登。舒默表示這是全身掃描的弊端。目前聯邦沒有法令懲罰拍攝或傳播全身掃描儀上圖像的法律﹐但有法律禁止聯邦政府部門如國稅局及社會保障局中的個人資料被公開。有鑒於此﹐舒默提出了以上法案。

之前就有反對全身掃描安檢的抗議者在網上建議旅客在感恩節前夕﹐也就是交通繁忙期﹐拒絕通過全身掃描儀以示抗議。保安人員往往會對拒絕通過全身掃描儀的人進行搜身檢查。即便如此感恩節前夕在紐約選擇進行搜身安檢的旅客沒有多到導致重大延誤。

紐約的兩個機場拉瓜地亞機場以及肯尼迪機場都已開始實行全身掃描安檢。除了美國外﹐荷蘭去年就開始對赴美乘客啟用全身影像掃描安檢。荷蘭和美國都是從去年聖誕一起炸機未遂事件後開始啟用全身掃描安檢。2009年12月24日,在一架從荷蘭阿姆斯特丹飛往美國底特律的253次航班上,23歲的尼日利亞籍男子阿卜杜勒.穆塔拉布(Umar Farouk Abdulmutallab)試圖引爆身上的PETN炸藥,後被乘客和機組人員制服,避免了一場災難。

反對全身掃描安檢者聲稱﹐該安檢並不能百分之百地偵查到類似于聖誕節炸機嫌疑犯的乘客身上有炸藥。電子隱私信息中心(EPIC)主席喬治敦大學法學教授羅丹伯(Marc Rotenberg)表示﹐以色列等保安嚴密的機場都不選用全身掃描儀﹐顯示這類安檢保安功效不高﹐卻侵犯乘客隱私﹐因此EPIC已起訴國土安全部在美國機場使用人體掃描儀﹐觸犯美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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