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重新檢討廣播條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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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13日討論電台及電子傳媒的贊助節目及政治廣告等問題。多位議員建議當局檢討有關條例,並調查是否有政黨涉嫌利用電台進行宣傳。

香港最大親共政黨民建聯以60萬買商台深夜廣播時段,引起社會廣泛討論,截止5月6日廣管局共收到近千封投訴。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李永達認為,事件除了涉及擴大言論自由問題,還要留意是否利用電台這個平台宣傳,「另一方面就是涉及是否有財團,和擁有龐大財力的政黨,可以透過在公共空間或是廣播公共空間裏面,大肆宣傳自己的政黨或是人員。」,他要求委員會安排和當局就事件進行討論。

傳媒不能賣政治廣告是荒謬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則認為現時傳媒不能賣政治廣告的做法過時,她指出,政府日夜怎麼講都行的,其他的人就要政府批准後才可以,這是非常的荒謬的。她表示立法會應邀請相關人士或是公眾,公開討論及重新檢視現行條例的範圍。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蕭如彬表示,廣管局完成處理商台接受政黨賣廣告及贊助節目的投訴後,會公佈結果。他指,當廣管局有初步結論時,可交由立法會討論,預計需時一至兩個月。有議員擔心休會前未能討論廣播條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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