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苦主:強烈要求渣打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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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明慧、潘璟橋香港報道)過百位渣打雷曼股票掛鉤票據(ELN)苦主昨午手持由金管局發出的「投訴成立信」,向公眾展示並控訴渣打,強烈要求為錯誤承擔所有的責任。除此,還有數間售賣ELN的銀行,如花旗、恆生、中信嘉華、荷銀及上海商業等銀行,都曾採用相同誤導手法,售賣相同或類似的產品,苦主強調,所有銀行均須百分百賠償損失。

「渣打苦主自救組」已收到超過100封由金管局發出,認為「有足夠理據」及「會將個案轉交證監會跟進」的信件,他們要將渣打不肯認錯及賠償的惡劣行為公告天下,用社會輿論壓力,迫使渣打向所有苦主作百分百賠償。大會發言人高叫,「渣打銀行打劫苦主;金管局包庇銀行打劫苦主;渣打銀行無人性;84歲的公公婆婆都呃…」。

認售金額遠高於迷你債券
前來聲援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表示,渣打銀行是賣ELN客戶最多的一間,「根據立法會內部的聆訊委員會資料顯示,有關雷曼私人認購的有6,130個客戶,主要是買了包括ELN,總金額有61億元;比較迷你債券的苦主人數33,000幾人,金額達112億元,有關私人配售的ELN的人數相等於雷曼迷你債券苦主的五分一左右,但金額卻是迷你債券的一半,即是說ELN或私人認售的金額遠遠高於迷你債券。」

渣打雷曼宣佈破產已有約1年半時間,苦主到渣打銀行理論亦不獲理睬,渣打銀行在年來不斷游說客戶購買雷曼ELN產品,導致客戶遭受嚴重損失,甚至血本無歸,數千客戶苦主向金管局投訴渣打銀行誤導,而調查結果顯示大部份客戶對銀行的投訴列為「成立」,並轉介證監會作系統性調查。

金管局發600多投訴成立信
根據大會的資料顯示,金管局已向600多位渣打苦主發出「投訴成立信」,亦有另外300多位收到「進一步內部審核查信」。大會表示,渣打漠視金管局所發出的「投訴成立信」,是無良、缺乏道德操守。渣打作為一間跨國銀行,給監管機構查出600多個職員人次有違規行為,令人匪夷所思。又指,由於職員是經過銀行方面精細挑選、訓練和督導,他們只是根據銀行內部指示去售賣ELN,不能當作個別職員的手法或操守問題去處理,問題出自渣打本身。調查結果嚴重影響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

立法會將於5月7日、11日、14日的上午9時公審渣打行政總裁洪丕正有關ELN之不良銷售或揭露渣打銀行內部之違規行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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