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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利組織從街頭集市中獲利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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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9日訊】(大紀元紐約訊)非營利性組織以主辦街頭集市的方式來募款,但是數據顯示很多組織從這類活動中僅獲得幾千元的收入。

上西區社區議會的一份兩年前的分析報告發現﹐地方非營利性組織從街頭集市活動中的平均收入為8,000元。大一點的組織收入會多些,但是絕大多數的慈善組織則收入更少。

紐約市每年的321個街頭集市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各非營利組織主辦的。地方組織只需花15元就可以拿到一張街區預訂許可證,相比之下,私營公司則要支付38,500元。之後,這些非營利機構大多花錢請一個製作人來安排整個活動而他們則坐著等收錢。

曼哈頓山谷(Manhattan Valley)的山谷復原地方發展公司(Valley Restoration Loc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的Lillian Rydell說﹕「這種操作方式對我們很適合。我們僱一個製作經理來負責整個活動,而我們又可獲益。」該機構聘請Mardi Gras節慶製作公司來安排其每年一度的集市活動。Rydell說她的組織從這個在Amsterdam大街上長達九個街區的集市中收入約1萬元。

西區犯罪預防規劃組織(Westside Crime Prevention )的Marjorie Cohen 對於那些認為她的集市活動收入太低而不值得封路造成交通不便,喧鬧和影響生意的說道很憤怒。Cohen說﹕「直到你親自來經營這樣一個機構,否則你不知道 5,000元意味著什麼以及要籌到這筆錢有多難。這個活動的收入對我們來說真的是至關重要。」

活動收入所得由製作人及主辦方雙方自行協商分配。市政府沒有關於分配金額方面的規定。曼哈頓民主黨議員蓋爾.布魯爾(Gale Brewer)女士說﹕「也許可以從這方面著手看看。」她說自己很喜歡街頭集市﹐覺得這些組織是否應該從活動的收入中獲取多一點。Brewer說﹕「也許我們需要製定一個規則以便這些非營利組織從活動的收入中獲得一個合理的分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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