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雙管齊下 保消費安全

--高額罰款、法律訴訟 所有製造商、進口商須執行消費品安全法

【大紀元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思思溫哥華報導)今年6月9日加拿大政府提出《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Canada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 (CCPSA)),健康部長Leona Aglukkaq週一在溫哥華就該議案表示,為確保所有製造商和進口商配合政府執行消費品安全法,政府將採取罰款和法律訴訟雙管齊下的做法。
  
Leona Aglukkaq表示,之前加拿大欠缺獨立快速解決不安全消費品的程序,不僅僅是食品,包括所有的產品和進口商品。為保護民眾不受危險消費品的侵害,法案 將通過引入強制性產品召回和產品安全測試行政命令的條款,擬更新已有40年歷史之久的《危險產品法》,從現在起所有的製造商和進口商需要提供關於產品的測試和研究結果。Leona Aglukkaq強調,政府面臨的一個很大的挑戰是那些不積極配合的企業業主。
  
Leona Aglukkaq介紹,多數的製造商和進口商都積極配合消費品安全法的實施,因為通過消費品安全法的各項檢驗後,產品會更容易在加拿大市場立足和銷售。由於美國和歐盟國家都廣泛的使用消費品安全法,因此製造商和進口商都理解產品檢驗報告的重要性。
  
Leona Aglukkaq同時還強調,加拿大也將對經營危險產品的製造商和進口商採取懲罰的措施。但是Aglukkaq沒有具體透露懲罰的程度,她表示要依據危險產品 引發的危害程度而定,罰金從3000元至500萬不等。Leona Aglukkaq介紹,對社會造成很大危害而不願意同政府合作的商家,不僅會面臨高額罰款,還有可能面臨起訴。
  
《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擬採取的保護民眾的措施包括:
  1. 禁止製造、進口、銷售任何被認為或者獲證明是不安全的消費品;
  2. 要求產業或行業在發現產品會導致嚴重事故或者發生安全事件時要立即通知政府;
  3. 要求製造商和進口商在有需要時能夠提供關於產品的測試、研究結果;
  4. 授權加拿大衛生部召回任何不合理的危險產品;
  5. 可以對錯誤、欺騙性或安全性索賠的消費品包裝或標籤的事件進行定罪。
  
第三方檢測驗證機構CTI建議,貿易商為了保證產品順利進口到加拿大,生產企業應制定切實可行的管控措施:生產廠商從源頭抓起,制定供應鏈的管控措施,保證成品的安全環保;密切關注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的最新動態,並以此建立完善的企業產品質量標準。
  
在溫哥華食品製造廠工作3年的Chris Wei介紹,他認為加拿大多數食品製造商很重視食品安全。他介紹自己所在的食品廠對食品儀器的清洗非常重視,每天有專業人員拆卸各種部件用專業清潔消毒劑清洗。而且政府有食品安全監管員長期在工廠內監管每一個工作流程,包括原料採購、人員操作、生產流程等。他認為加拿大有很好的監管措施,但是之所以存在危險產品的狀況,主要是由於人力監管力度造成,因此是否能最終將立法議案執行到位是避免危險品的關鍵。◇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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