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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阁揆随扈 被诉诈领旅游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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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 5日电)台湾保安警察总队秘书陈金源,被控在担任前行政院长张俊雄、刘兆玄随扈期间,将执行勤务的费用同时申请差旅费及强制休假补助费。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依诈欺罪将陈金源起诉。

检方指出,警阶二线四星的陈金源原本为保安警察第六总队第二警官队队长,负责中央政府首长维安工作,因首长外访行程甚多,几乎没有余暇时间可休假,无法使用国民旅游卡请领强制休假补助费。

检方表示,前行政院长张俊雄于民国97年4月间参加南投县日月潭新缆车线动土典礼,陈金源安排张俊雄4月18入住日月潭涵碧楼的远程勤务,同时安排自己在19日休假1天。

勤务完成后,陈金源明知警官队合计可获得新台币1万9400元的差旅补助费,却在19日拿自己的国民旅游卡刷卡结账,将发票用来申报合法的差旅费,并将刷卡的消费纪录,用来申请强制休假补助费1万6000元(每年总高额度),等于同一笔钱申报两项费用。

检方指出,98年8月9日,台湾南部发生莫拉克风灾,当时的行政院长刘兆玄赶往高雄、屏东一带勘灾,因为灾情严重,刘兆玄临时决定住宿高雄,以便第2天继续勘灾。陈金源为了请领98年度的休假补助费,又如法炮制,临时休假。

检方表示,依当时法律规定,休假期间旅游刷卡消费可加倍补助,陈金源便将勤务支出的7500元与合法消费的1490元部分,申请强制休假补助费,让保六总队陷于错误,核拨1万6000元的强制休假补助费,其中1万4510元为诈欺所得。

警政署今年初以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将本案移送北检侦办。不过,检方认定陈金源所诈领的款项确实用于公务,且利用休假期间申请补助,与职务无关,所以仅用诈欺罪起诉。

另外,检方考量陈金源因公务繁忙,无暇请休假,才用不法方式申请休假补助款,且他在犯后将不法所得全数缴回,检察官请法院从轻量刑,或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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