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美國國會(一):參眾兩院

人氣 179
標籤:

【大紀元8月10日訊】(美國之音報導)在美國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中,國會享有立法權。 按照國會參議院歷史學家裏奇(Donald Ritchie)的說法,”國會”這個機構並不存在。里奇說:”首先我們要說明的是並不存在一個叫做國會的機構。國會是由兩個獨立的機構,美國參議院和美國眾議院組成的。任何法律都要由兩院通過,兩院通過的文本必須一模一樣才能送交總統簽字。國會意味著兩院以及國會議員們的協調行動。”

1789年的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一款指出:”本憲法所規定的立法權,全屬合眾國的國會,國會由一個參議院和一個眾議院組成。” (All legislative powers herein granted shall be vested in a 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 which shall consist of a Senate and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參眾兩院不同之處*

雖然國會參眾兩院享有平等地位,它們的主要職責都是通過立法,不過參眾兩院有很多不同之處:參眾兩院議員產生的方式不同;眾議員按人口分配;目前國會共有435名眾議員。參議員不管各州大小,都是每州兩名,美國50個州共100名參議員。

參眾兩院有不同的議事程序。參議院歷史學家裏奇說:”參議院的議事程序給了少數派更大的權利, 可以是少數黨,也可是多數黨內的少數派別。任何一個參議員都可以阻撓議事日程。而在眾議院是多數決定一切。”

用美國第一任總統喬治華盛頓的話來說,參議院就是咖啡杯子下面的小托盤。一杯熱騰騰的咖啡,要放在小托盤裡慢慢冷卻。

由於阻撓議事日程(filibuster)的手段只有參議院可以使用,所以在現實中往往是眾議院通過了一項法律,到了參議院卻遇到重重阻礙。例如本屆(2009-2010)國會,眾議院通過的數百項法案都在參議院擱淺。

歷史學家裏奇這些法案起死回生的可能性極小。

參眾兩院除了立法,各自有一些特殊的職責。例如,總統任命內閣高級職務和最高法院法官,要經過參議院聽證來確認。 而涉及國家財政、稅收的議案則必須由眾議院提出。

*國會權力縮小*

美國的三權分立,使得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門相互制約與平衡。

不過,歷史學家裏奇說,其實當初的憲法制定者們給予了國會比現在更大的權力。他說::” 憲法第一條,也是最長的一條就是關於國會。憲法制定者們認為國會才是政府的權力中心。他們給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的定義要小於立法部門。”

但是里奇說說,隨著時間推移,行政部門的規模和影響擴大;所以總統的權力越來越大,而國會需要努力地維護和行政部門的平等地位。

相關新聞
美出生公民權再引國會關注
美國會就中國人權狀況舉行聽證會
美國國會休會 美股的利多之一
報告﹕美國移民勞工佔七分之一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