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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誤導 台消基會籲積極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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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3日電)消基會今天公布抽查15件市售商品,發現商品標示、包裝都有誤導消費者嫌疑,例如「大湖草莓(優酪)」沒有草莓;呼籲台灣衛生署及公平會加強執法,否則將向監察院提出檢舉。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大湖草莓優酪沒有草莓、薏仁即食罐頭燕麥比較多!」記者會。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游開雄指出,消基會共購買 3件餅乾類、8件沖泡或一般飲料類與4件其他類商品,合計15件商品,檢視包裝是否有「品名誤導」、「圖片誤導」及「用詞誤導」情況,結果都有誤導之嫌。

他舉例,「北海道乳香麥片(風味草莓)」原產地為「台灣」,標示內容看不出使用日本北海道素材。

又如「自然之顏(蔬菜蘇打餅乾)」,包裝上有番茄、胡蘿蔔、大蒜、青蔥、蘆筍、茄子與其他2至3種綠葉蔬菜圖片,但檢視標示,僅有青蔥一樣蔬菜。

再看「草莓優酪」,包裝上以極大字體標示「大湖草莓(優酪)」,但成分標示中完全沒有草莓。

他說,除了15項檢驗商品的標示及包裝都涉嫌誤導消費者,另有消費者去函質疑另一件國際大廠出產的蜂蜜雪梨茶,成分標示裡根本沒有蜂蜜。

消基會食品委員會召集人楊乃彥提醒消費者,台灣已是全球第二大飲料市場,僅次於以色列,但喝下的多是調味成分,非自然食材,恐日久傷身。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說,台灣是自由國度,但是否自由到商品標示及包裝可以虛偽不實?若這種涉嫌違法行為形成文化,往後國際觀光客來到台灣,可能會看低台灣的國家水準。他也呼籲國際大廠更不可做誤導消費者的標示與包裝。

他說,這類問題已被討論多次,但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總聲稱食品由衛生署主管,衛生署則兩手一攤說人力不足。

游開雄說,衛生署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對生產易生誤解商品的業者開罰,最高可罰新台幣20萬元;公平交易委員會則應在此現象已普遍影響交易秩序下,無需拘泥於公平會非特別法主管機關的立場,依公平法對影響交易秩序的業者開罰,最高可處2500萬元。

他說,若公平會及衛生署持續互推責任,消基會將向監察院提出行政怠惰的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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