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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信與唱片合資案 有條件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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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18日電)公平會今天表示,包括遠傳電信、豐華唱片、金牌大風、華研國際、福茂唱片、環球國際唱片等 9家公司擬合資新設數位線上音樂服務公司而申報結合,公平會有條件不禁止結合。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包括遠傳電信在內的 9家公司,擬以合資方式在台灣新設立數位線上音樂服務公司,依法向公平會申報。公平會考量結合後將帶來整體市場經濟利益,同時避免未來發生限制競爭的不利益,不禁止結合,但依法附加3項負擔。

首先,申報人對音樂相關著作權,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授權給其他數位線上音樂服務提供者,或對新公司獨家授權及交易。第二,申報人在唱片發行時間或其他交易條件上,對其他數位線上音樂服務提供者,不得為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行為。

最後,申報人不得透過共同經營數位線上音樂服務業務機會,針對唱片發行相關業務交換對影響市場競爭的重要敏感性資訊,或從事聯合行為。

公平會說明,這項結合案牽涉行動通信服務市場、數位線上音樂市場及唱片發行市場,結合後有助促進市場競爭,增加行動通信上下游產業的生產及配置效率,提供多樣化、高品質服務,滿足消費者需求,並可提升唱片發行及數位線上音樂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及促進研發創新,也具有消費面的網路外部性等整體經濟利益。

公平會指出,但結合後有可能造成唱片發行公司聯合行為及形成市場封鎖效果等疑慮,相關主管機關、專家學者等建議公平會應注意唱片發行公司水平結合所帶來的共同效果,或對其他數位線上音樂公司採取拒絕授權、無正當理由差別待遇行為。

公平會表示,綜合考量相關市場結構及競爭、各界評估意見及產業發展等因素,結合案不予禁止,但為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不利益,依法附加 3項負擔。

這9家公司為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愛貝克思股份有限公司、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金牌大風音樂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索尼音樂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眾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平會並表示,這 9家公司擬合資新設公司,符合公平交易法「共同經營」的結合型態,遠傳電信並欲取得新公司 5成股權,並控制新公司的業務經營與人事任免。遠傳電信在行動通信服務市場市占率超過 1/4,符合申報門檻,依法向公平會提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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