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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新規 熱食室溫可放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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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紐約衛生部門已經改變規定,讓烤鴨和其他燒腊在室溫下可以挂上4個小時。9月16日﹐亞裔社聯會聯合衛生局在布碌崙8大道金皇廷海鮮餐館舉辦衛生檢查新規介紹會﹐由副局長馬庫斯(Elliot Marcus)主講﹐現場提供普通話翻譯。

按照衛生部原來的規定,所有潛在危險的調理食物必須保持在華氏41度以下或華氏140度以上,室溫下只能2小時,不遵守規則的餐廳在年度檢查期間會收到違規單。馬庫斯說﹐已經生效的新規定允許熱食在室溫下4 個小時,冷食6個小時,只要食物拿出烤箱或冰箱時的時間和溫度有紀錄。冷食必須每兩小時進行監測,如果達到華氏70度就要丟棄。

有潛在危險的調理食物包括奶製品、肉類、煮熟的水果和蔬菜﹐大蒜和油的混合物﹐生食、切片瓜果和未煮過的豆類或種子芽等。

馬庫斯表示﹐衛生檢查員來自不同的文化背景﹐不是所有的餐館都有說流利英語的員工,溝通一直是一個問題。衛生局解決的辦法一是尊重不同的文化﹐二是檢查員手機有語言熱線號碼。馬庫斯提醒﹐要知道檢查員問什麼﹐不能隨便說YES﹐或點頭應付﹐不懂就要說﹐他們可以撥打衛生部的語言專線進行即時翻譯﹐專線包括國語和廣東話的服務。

餐館業者現場提問側重於外賣的食物。馬庫斯說﹐上述時間控制的規定并不适用于專門外賣的食物﹐如果餐館準備的食物是兩用的話﹐要分開標準﹐時間控制的標籤不適用外賣的食物﹐比如說室溫3個半小時後賣出﹐客人買回家﹐吃的時候已經4個小時以後了﹐細菌繁殖很快﹐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所以外賣的食物溫度不對就有問題。馬庫斯並提醒餐館業者注意﹐食物要分批盛放﹐比如不能把新出的肉包子加入舊的賣剩一半的包子盤中。

布碌崙8大道餐館老闆黃先生認為,4個小時對燒腊應該夠用。「如果你的燒臘4小時後還在,我想也沒人會買﹐都變干了。」他表示外賣與餐館內賣的食物分開標準是合理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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