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突尼斯軍隊為何不敢向國民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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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22日訊】集權者的遊戲已經結束,憲政的遊戲剛剛開始。
  
因「城管」暴力引發的街頭抗議活動,最終導致突尼斯的總統本‧阿裡棄國出逃。彷彿一夜之間,自由的春風降臨該國,不滿政府限制公民自由的突尼斯民眾,在收看總統在電視上發表退位時間後,紛紛以不同方式慶祝。
  
讓人疑惑不解的是,關鍵時候,獨攬突尼斯總統大權23年的本‧阿裡的人民子弟兵去哪裏呢?竟然不開槍也不派坦克來清場,任由民眾推翻總統?根據法國的《費加羅報》報導:突尼斯軍隊在此次事件中一直顯示中立地位,最壞的可能是它為本‧阿裡政權服務,但它卻沒有,它直到最後一刻對總統都是忠實的,但拒絕向示威民眾開槍,甚至試圖抑制警察對示威的暴力鎮壓。據悉,本‧阿裡最後放棄政權是軍隊促使的,軍隊認為自身沒有必要為總統或者自己獨立搞軍事政變。突尼斯軍隊一直與政治保持距離,這與阿爾及利亞軍隊不同,突尼斯軍隊也比較乾淨,不做生意,這與負責警察的突尼斯內政部完全不同。
  
《突尼斯憲法》(1959年6月1日,制憲議會通過共和國第一部憲法,1988年7月,通過憲法修正案,本文引用修正案之後的《突尼斯憲法》)第44條款規定總統是軍隊的最高指揮者。但是遍查整個該國憲法,發現憲法並沒有授予總統對內使用軍隊的權力,只是在第48條款第二項規定總統在議會的提議下有權力對外使用軍隊,也就是能夠使用軍隊對別國發動戰爭。這樣的授權方式表明突尼斯總統對內只能動用警察和內政部的人員,而不是軍隊。換言之,在內政上,突尼斯的軍隊是相對脫離於總統控制的,也就是說,突尼斯的軍隊在憲法的權威制約下不會聽從總統的指令參與到內政中,自然,也不會去支持另外一個在野黨去推翻在台上的執政黨了。保持中立,體現了突尼斯軍隊已經實現國家化,反映了突尼斯憲法長久以來的有效性。軍隊為了總統而向民眾開槍是非法的,這樣的觀念已經深入軍人的內心之中變得不可動搖,所以軍隊不敢向示威的民眾開槍。自突尼斯1959年6月1日的制憲議會通過共和國第一部憲法以來,突尼斯內政平穩很大程度上就在於軍隊的獨立,對內從來沒有進行過血腥鎮壓。這一點跟和平轉型的台灣很像,正因為國軍不是國民黨軍,台灣的兩黨輪流執政才不會出現大規模的暴力流血事件。所以,法國《費加羅報》的報導既符合突尼斯憲法的規定,也符合實際情況。根據親歷突尼斯此次運動的中國人敘述,約有60到80人在12月 17日開始的街頭抗議中喪生,但是對民眾開槍的是警察而非軍隊,民眾針對的襲擊目標也主要是警察局和內政部。
  
軍隊在國家內部的政治衝突中保持中立是集權統治者的不幸,但卻是國民的幸運,更是國家民族的福音。試想一下,一旦突國軍隊奉命向民眾開槍後果會怎樣,可以肯定的是首先會有成千上萬的無辜國民死於軍隊威武文明的屠殺之下,其次,本‧阿裡的執政暫時得到穩固,但民眾與之的積怨更深更難以調和,更要命的是憲法的權威會被軍人的槍聲給擊碎。接下來的局面會變得一發不可收拾,不是暴政與革命的(天朝為證)接連上演,就可能會是軍人干政(泰國、馬來西亞為證)局面形成,可見軍隊開槍的後果有多嚴重。由此看出,軍隊國家化是實現憲政的前提之一,也是衡量一個國家是否真正推行民主的標誌之一。老子曾說「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在內政問題上,軍隊需要「恬淡」,軍隊的宗旨在於維護國家安全,聽從議會的差遣,絕對不能淪落為服務某一政黨的工具。國民參軍是基於作為公民的義務和國法的強制,並非是基於對某黨主張的嚮往和信仰,如果以國家的名義徵兵加入的卻是黨軍,這是以公謀私,是非法佔有。軍隊的本質應該是國防軍而非黨衛軍。
  
本 ‧阿裡在逃跑前,曾下令要求安全部隊除了必要的自衛之外不得使用實彈射擊,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憲法至上即使是在突尼斯的集權者心中還殘留了很深的印記。據突尼斯政府的官網介紹說,本‧阿裡在執政期間將立法機構的一院制改為兩院制,並擴大了憲法委員會的權限以監督總統(即他自己)和立法機構選舉;他允許多黨制,歡迎它們參與政治討論和政治競爭,政府甚至為反對黨的正常活動提供資助;他支持工人自由組織工會的權利,不禁止工人的罷工權;他宣布廢除了多項對新聞出版的管制法令,廢除了「誹謗公共權威罪」,突尼斯民眾可以通過因特網、衛星電視和外國報刊接觸外部資訊,國內的報刊也多為私人所有,此外還有多傢俬營電視台;這位總統還在1993年設立「總統人權獎」來激勵人權事業。在一個民眾權利意識和政治自由日益發展的情況下,本‧阿裡沒有意識到恰恰是自己的存在以及第一家庭權力過大,不僅超出了憲法的框架,對民眾造成了極大的不公,對自己上述的種種行為也都是一種極大的反諷和侮辱。從憲政角度來看,1987年上台的本‧阿裡在台上呆得越久,越使得看上去依法有序的突尼斯民主體制顯得變扭難看,其結果只能是自身的合法性流失殆盡,被民眾請下台或趕下台。
  
本 ‧阿裡被迫下令不讓子彈飛之後,突尼斯人民選擇了讓總統飛。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這是人類生存亙古不變的道理,正因為軍隊沒有墮落,沒有被私有化和政黨化,突尼斯的街頭抗議成功完成了該國憲政架構的的最後一步,接下來突尼斯國民只需要在憲法框架下進行合理的商議,選舉出新的總統或通過進一步限制總統權力的條款就可以完成街頭抗議到議會商討的完美過渡,根本不需要傷筋動骨付出多大的社會成本突尼斯就能迎來更健康有序的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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