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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擴大除罪 台公督盟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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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何孟奎台北1日電)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今天說,反對無黨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提案將民意代表支用各費用除罪化,呼籲無盟黨團主動撤案;無盟黨團總召集人顏清標說,不回應。

無盟黨團提出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修法,要求將民國98年6月30日前,與特別費有相同性質的各民意機關支用的研究費、公費助理費、加班費、業務費、出國考察費及各鄉鎮市區公所支用的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財務責任都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也不罰。

公督盟理事長施信民說,無盟希望擴大除罪化範圍,民意機關不受任何節制,令人無法接受、反對到底。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無盟應利益迴避,撤銷提案,否則將對支持這項提案的立法委員發起落選運動,並請檢調單位主動偵查。

顏清標受訪時說,尊重他們的主張,但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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