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廣告車占車位 北市加強取締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1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雅筑台北2日電)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今天表示,許多業者以廣告車輛長期占用路邊停車格打免費廣告,但市府無法遏止,引發民怨。台北市監理處表示,為維護市容,將加強取締違規的遊動廣告車輛。

有民眾向王鴻薇陳情,民生社區周邊路段有許多貼滿廣告的麵包車或機車,長期占用路邊停車格位,讓真正有停車需求者無位可停。王鴻薇表示,房仲業者利用免費停車格大打廣告,路邊停車格成為房仲業者的免費平台。

王鴻薇表示,依規定,連續3天停在路邊停車格,且未依規定期限繳費的車輛,即須由管理員查明是否為失竊車。若非失竊車但停車超過7天,則通知車主處理,未處理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處新台幣300元罰鍰。今年1至9月,停車超過7日遭罰的車輛共有40輛、去年有61輛,平均每個月有5輛車因停放超過7日而被開罰,但這種現象仍層出不窮。

台北市監理處表示,遊動廣告車輛在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9時禁止停放所有道路,包括路外停車場,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取締拖吊,除拖吊費新台幣1000元、保管費200元外,還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監理處表示,將持續加強查報取締,若民眾發現廣告車占用道路定點宣傳,可向警察、監理處反映,或撥打市民當家熱線1999查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