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36計(六十)

王維洛博士
font print 人氣: 39
【字號】    
   標籤: tags: , , , ,

24空城計:國庫已空,平民分攤
「空城計」,為三十六計之第三十二計。原文:「虛者虛之,疑中生疑;剛柔之際,奇而復奇。」

龐大資金

空城計是三十六計中的第三十二計。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九十五回《馬謖拒諫失街亭,武侯彈琴退仲達》一章,詳細描繪諸葛亮設空城計的經過。蜀魏交鋒,馬謖居功自大,不聽眾將勸阻,最後痛失軍事要地街亭,使蜀軍處於十分不利的情況。為了避免更大的損失,諸葛亮只得把大部隊都派出去,自己帶少數老弱殘兵守陽平城;不料魏軍大都督司馬懿帶十五萬大軍來攻城。

在十分危急的情況下,諸葛亮一反平日小心謹慎的風格,命令大開城門,還派人於城門口灑掃。他自己則親自登上城樓,彈琴弄樂,從容處之。司馬懿來到城前,見此情形,十分疑慮,怕城中有伏兵,因此下令退兵。

廈門大學教授易中天認為,正因為諸葛亮一生謹慎,所以此次臨危不俱,演出一場空城計,才能成功。同時也正因為對手是司馬懿,亦為一多思善慮的儒將,這空城計才圓滿成功。如果對手是魏軍中的任何一位其他將領,留給諸葛亮的,恐怕是束手被擒了。

一九八九年三峽工程論證結束時,提出三峽工程總造價為三百六十一億元人民幣,稱這個數值為靜態投資額,不計算投資利息。同時又提出一個動態投資額,為一百五十七億元人民幣。和靜態投資額的區別是,動態投資額計算了利息。動態投資額比靜態投資額小許多,只有靜態投資額的百分之四十三。

當時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喬培新就指出,這是一個有意壓低的總造價。根據喬培新的經驗,實際投資應該為三百六十一億元人民幣的四至五倍。後來在全國人大審批三峽工程前,這個三百六十一億元靜態投資額,被修改為五百七十億元,並指明是一九九○年底價,包括三大部份:第一部份是大壩、電站、船閘等工程建築物的投資(二百九十八億);第二部份是輸電電網的建設投資(八十七億);第三部份是三峽水庫移民搬遷安置投資(一百八十五億)。全國人大批准了這個計畫。

一九九二年,全國人大批准三峽工程之後一年,國務院便上修三峽工程投資額,把五百七十億元上調為九百點九億元(一九九三年五月價),並且這個總造價只包括大壩、電站、船閘等工程建築物和移民搬遷安置,不包括輸電電網的建設投資。與之相應的動態投資,不再是靜態投資額的百分之四十三,而是二千億元。陸欽侃說,加上輸電電網的建設投資所需要的兩百多億元,三峽工程投資正好是他們當時所指出上報數字的四倍。若一九九二年全國人大代表知道三峽工程的真實投資為二千三百億元以上,這個方案根本無法在全國人大通過。

一九九二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三峽工程時,中國政府是否有足夠資金建設三峽工程?回答是否定的。中國政府建設三峽工程,唱的是一齣空城計。政府沒有錢建設三峽工程,那麼三峽工程的資金又從何而來?

建設基金何來?

三峽工程資金大部份來自三峽工程建設基金。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包括:全國用電加價收入、葛洲壩電廠利潤、以及所得稅返還。一九八四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四十三號檔規定,將葛洲壩電廠上繳利潤轉作三峽工程建設基金。一九九二年,國務院第二○五次總理辦公會議決定,在當年燃運、用電加價的基礎上,全國每千瓦時用電徵收三厘作為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原電力部、國家計委、財政部以電經(一九九四年)四十四號檔規定,自一九九四年起,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按照每千瓦四厘的標準徵收。

上述三個部委以計價管(一九九六年)四十四號文件規定,自一九九六年二月一日起,在三峽工程直接受益地區、和經濟發達地區之湖北省等十六個省市直轄市,每千瓦時提高到七厘。

三峽工程建設基金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作為國家投入的資本金,該基金的來源具有穩定性、可靠性,並隨著電力消費的增長,而逐年增加。經測算,在三峽工程建設期間(一九九三~二○○九)內,電力加價約可徵收一千○三十四億元人民幣,葛洲壩電廠為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提供約一百億元,以上兩項共計約一千一百三十四億元人民幣。

二○○三年六月,三峽水庫開始蓄水,三峽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曹廣晶說,至今三峽工程已完成投資的一千兩百一十六億元中,其中包括三峽基金五百三十億元、開發銀行貸款三百○二億元、利用外資七十七億元,其他還有來自企業債券等來源。

可見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是三峽工程已完成的投資中,最為重要的支柱,占百分之四十四。三峽工程建設基金的本質,是在全國範圍內(除西藏外)為三峽工程徵收的一種特別稅,從全中國老百姓口袋裏強行掏出來的。已經花費了的五百三十億元三峽基金,三峽開發總公司既不用付利息,也不用還本,最後都成了法人的資產。

全國老百姓平均每人支付四十多元錢,直接承擔了三峽工程百分之四十四的投資,而三峽工程給全國老百姓的回報,又是什麼?三峽開發總公司,花的是公眾的錢,收取的卻是和私人投資建設發電項目一樣高的電費。

可以預計,即使三峽工程完工,從全國人民所消費的電力中,將繼續冠以其他名目,徵收三峽基金。

博大出版社授權(待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 世人關心這樣一個問題:三峽工程是否成為第二個黃河三門峽工程?筆者以為,上天給黃河三門峽工程的判決是:立斬;而對三峽工程的判決是:凌遲。
  • 第一個對三十六計進行系統科學研究的,不是中國人,而是瑞士人,藉由其書,使三十六計走出了中國,進入世界。中共決策者機關用盡一九八六年,中共中央與國務院,決定對長江三峽工程進行工程可行性論證。
  • 三峽工程36計
    文化大革命期間(一九六九年十月),湖北省革命委員會和水利部,向毛澤東提出修建長江三峽工程的建議。毛澤東本來是竭力支持以建設大壩和水庫來治理中國河流的想法,但黃河三門峽大壩工程的失敗,使毛澤東火冒三丈,以致對大壩工程的熱情驟然大減,便以戰備為由,拒絕修建三峽工程的建議。
  • 三峽工程36計
    當水庫發揮防洪效益,蓄水至海拔一百七十三米時,許多沒有被計算為三峽工程移民、沒有搬遷的居民該怎麼辦?長江水利委員會認為,這些居民可以跑到更高的山坡上去,即所謂的「跑洪」,等洪水過後,再回到被洪水淹沒過的家中。
  • 三峽工程36計
    「苦肉計」,為兵法三十六計之第三十四計,敗戰計其中之一。原文為:「人不自害,受害必真;假真真假,間以得行。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 推遲蓄水,就會影響發電,也會影響對下游流量的補給。這個方法在目標不改的情況下,無法接受。剩下的只有工程整治一條措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有錢便往下投就是了,淤多少,挖多少,反正這筆錢,不會算到三峽工程的投資上去。
  • 一九八四年,李鵬擔任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三峽工程籌備領導小組組長,把實現老一輩無產階級領導人「高峽出平湖」的夢想,作為歷史賦予的重任。
  • 根據中共中央的決定,三峽工程做了三個不同蓄水方案比較,海拔二百米、海拔一百九十五米和海拔一百九十米。比較的結果是:一百九十五米方案的防洪和發電效益都不能滿足要求,而經濟效益也不如二百米方案。一百九十米方案則比一百九十五米方案還要差。
  • 「三峽水庫在壩址處的蓄水位多高,三峽水庫庫尾處的水位也多高」這個理論,完全是「無中生有」,既沒有先人的經驗證明,也沒有現代科學理論的支持。
  • 三峽水庫長六百餘公里,水力坡降平均值不可能為零,所以,三峽水庫庫尾處重慶的水位,就必然要比三峽大壩處的水位高,兩處的水位絕不可能是像李鵬所說的那樣是一般高低。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