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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瑪總統新稅法對你的影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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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02日訊】(大紀元紐約工商訊)上週三本欄目刊登了資深會計師李銘正先生對奧巴瑪總統新稅法的獨到見解,在下面的文章中李先生還將談到更多華人關心的稅務問題。

調整遺產免稅額及稅率

1、2010年雖然遺產稅可以免除,但所繼承的財產的稅基,是要以過世的人原先購屋成本為基礎來計算,也就是所謂Carryover Basis的作法,即將來繼承人賣掉這個繼承財產時,可能會面臨很高的資本利得所得稅。

2、原本大家擔心2011年以後,遺產免稅額及稅率,是否會回到以前的規定,也就是金額$1,000,000,稅率55%,這將影響每個納稅人;現在將遺產免稅額提高為$5,000,000,稅率降為35%。所繼承的財產的稅基,採用「Stepped-up」Basis作法,改以過世的人去世時的市價來計算,即不是以過世人原先的購屋成本為基礎來計算,差別很大,因為繼承人將來賣掉這個繼承財產時,資本利得的所得稅就會少很多。

3、為了保護當事人的權益,當繼承財產時,一定要請有執照的房地產估價師,最好是二位,分別評估所繼承的財產,留下公證的記錄,將來才可以避掉龐大的資本利得所得稅。若夫妻二人共有一個房地產,當其中一個人去世時,若你打算在近期賣掉這個房產,也要請有執照的房地產估價師來估價,用以提高另一半房地產的稅基,來減少你的資本利得所得稅。

4、這樣的改變,究竟會讓你省下多少聯邦所得稅﹖因人而異,擁有許多房地產的人,可能會省下很多的遺產稅和資本利得所得稅。

延長失業救濟金期限

1、為避免產生更複雜的社會問題,失業救濟的時間延長13個月。所領的失業金要算為當年所得,2009年有特別法,其中$2,400可以免稅,但2010年起這項優惠取消。

2、失業金的基金是由僱主來負擔,僱主被強迫要買聯邦及州的失業保險,按每季度繳。員工若因故自行離職,或因違規被解僱,僱主可暫時不負擔該員工的失業金。但若員工在離職後找到另一個新工作,若因新僱主經營問題,而使這員工不能繼續工作時,除新僱主要負擔該員工的失業金外,以前的僱主,也需要負擔部份的失業金。每一個僱主在州的勞工部,都有一個失業金基金的儲備戶頭,當你這個公司的儲備金不足時,勞工部就會提高你這個公司失業金的稅率,儘快補足差額。

延長學費減稅優惠

1、一般大學四年,每年每人最多可以有$2,500的減稅優惠,以前這項優惠只能用來抵稅,若沒有稅可抵,就完全泡湯了。在2009年,其中的$1,500是用來抵稅的,不能退稅,剩下的$1,000,是可以退稅的減稅優惠。這項費用開銷可以包括書本費,不再像以前那樣,僅限於學費本身而已。

2、本來這項學費減稅優惠到12/31/2010停止,現在得以再延長二年。這項減稅優惠有遞減規定,結婚合報AGI要在$160,000以下,單身折半。對於收入在遞減邊緣而不能完全享受減稅優惠的人,另有學費抵收入優惠,最高每戶$4,000,這項優惠原本在12/31/2010就消失,現又延長到12 /31/2011。

延長長期投資優惠及其他

1、所謂長期投資,是指持有該項投資超過一年以上,包含房地產、股票及其他任何投資。原本的長期投資利得所得稅優惠,是要在12/31/2010停止,現在將這些優惠延長二年,到12/31/2012截止。因優惠稅率相差至少是5%,請把握這個優惠機會,處理你的房地產及股票的投資。

2、教育工作者因買教具材料,每年有$250抵收人優惠,原在12/31/2009截止,現延長到12/31/2011。

3、小孩特別減稅,以前這個減稅優惠只能用來抵稅,2009年將這個小孩減稅優惠,改為可以退稅的減稅優惠,這項優惠本來到12/31/2010就截止,現在將它延長到12/31/2012。父母只要有勞動所得超過$3,000就可以為17歲以下小孩申請這項優惠。

4、購置任何商業設備,包含以公司名義購買的車輛,將原來的特別折舊抵收入優惠,延長到12/31/2012,2011年100%,2012年50%。

如在報稅方面有任何疑問,請與李銘正會計師聯繫。電話﹕718-460-9618 / 718-961-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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